海盐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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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自2012年1月至12月。 一、基本概况 2012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办依法行政及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办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1、本办机构设置、职能、领导信息、工作规则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2、本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本办的工作信息。 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2、公共查阅点。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我办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共37条。 四、行政机关受理建议咨询处理的情况 我办未受理到一起建议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支出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全。由于本办工作的特殊性,有好多信息都有局限性并带有一定的秘级,不宜对公众公开,因此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不全。 2、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没有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信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一方面不利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剥夺了《条例》赋予公民的知情权,也无形中降低了公众对政府推行信息公开所寄予的期望。 3、信息公开形式不多。本单位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其他方式比较缺乏,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不利于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2、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3、完善配套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推进。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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