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人民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3-02-28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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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于城镇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2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做到了服务人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2条;计划总结2条;结果公开2条;公共资源交易8条;人事任免7条;工作任务1条;财政预决算1条;机构信息8条。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建设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如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等;制定规范的目录、档案,做到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便于查找;建立多种公开渠道,包括镇政府网站公开、县政务公开系统、纸质档案查阅等方式。

  2、强化检查监督工作力度

  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实行政务公开定期汇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建立投诉、反馈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和群众投诉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提出的问题,限期答复。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宣传先进、弘扬正气的同时,敢于揭短露丑,对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亮相。

  3、丰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

  公开的内容本着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和有效,权利和义务分开,真正把广大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热点问题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出来,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实行政务公开受理告知制度,办事人员把办事的有关要求一次性告知清楚;所有办事人员均有义务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咨询。坚持做到政策法规长期公开、收费情况定期公开、重要决策适时公开、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同时,规范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档案。

  4、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引导

  搞好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自觉树立起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服务群众的思想,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参与、监督政务公开活动。注意及时总结政务公开的有效做法,巩固成果,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使之成为履行公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工作方法。

  5、严守政务公开基本原则

  合法原则。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维护其他组织和群众合法利益。

  效率原则。公开办理的政务事项,必须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监督原则。公开办理的政务事项,各环节增强透明度,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着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原则,凡公开的政务事项,都要有利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于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xxgk.haiyan.gov.cn/gov/jcms_files/jcms1/web50/site/index.html

  2、公开查阅点

  于城镇党政办公室

  二、依申请公开及收费情况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均未产生。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镇机关以及各部门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和服务资源。

  于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信息来源: 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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