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735253025H/2013-00604 成文日期: 2013-10-21
文件编号: 盐发改投〔2013〕399号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有效性:

关于同意 “大桥新社区”四期北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发改投〔2013〕399号

  • 发布时间: 2013-11-18 11: 07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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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大桥新社区”四期北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盐开〔2013〕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投管会纪[2013]3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委托编制的“大桥新社区”四期北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桥新社区”四期(北区)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推进大桥新区建设步伐,满足新城社区、新海社区、西塘社区等征地动迁户安置需求,符合当地人口发展、环境发展、资源利用要求,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东临大树花苑,南临滨海小学,西临B2路,北临规划河道。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26264平方米(约39.4亩),总建筑面积23245平方米,总户数80户。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总估算50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委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

   海盐滨海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请据此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并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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