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735253025H/2013-00554 成文日期: 2013-10-09
文件编号: 盐发改农经〔2013〕375号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有效性:

关于华星、金星和大刘三村办公综合用房联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农经〔2013〕375号

  • 发布时间: 2013-10-14 11: 02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武原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批复华星、金星和大刘三村办公综合用房联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武街〔2013〕1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街道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华星、金星和大刘三村办公综合用房联建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星、金星和大刘三村办公综合用房联建项目。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武原街道华星村,东临光明路,南临老盐湖路,西临蒋汇路,北临光明景苑。总用地面积为57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93平方米(其中:华星村2824平方米、金星村2947平方米和大刘村2822平方米),建筑密度41.4%,容积率1.5,绿地率10%。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海盐县武原街道大刘村、金星村、华星村办公综合用房联建工程地块位于海盐县武原镇,南临老盐湖公路,位于光明路和蒋汇路之间,总建设用地面积5702m2。本项目一层布置为商业用房;二、三层及局部四层为办公用房;建筑主体北侧统一考虑停车位;建筑南侧沿地块外侧设置非机动车位;在大刘村办公综合用房内底层西侧设置约60平方米的对外公共厕所,为该区块服务。

      四、结构设计

  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采用桩基础,独立承台,拉梁连接。采用边长500的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端持力层为第6+6夹层,有效桩长27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重点设防类(乙类);结构形式及抗震等级: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抗震等级四级;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五、公用工程

   1、供电:本项目高压供电采用10KV高压进线,设500KVA变压器一台。

   2、给排水:根据该区域供水压力,供水系统采用市政管网直供;污废水均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接纳井;雨水经室外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

   六、其它

   1、气象:建筑物按三类防雷防护级别设计,施工蓝图出图后及时报送气象防雷部门审核。

   2、消防:地块在面临主要道路开设两个入口,贯通整个地块形成消防通道,满足消防要求。

   3、环保:做到雨、污分离,分别排入市政雨、污管网。

   5、国土:项目土地为划拨土地,已完成土地预审。

   6、人防:工程开工前及时办理相关人防审批手续。

   7、节能:进一步深化、细化节能设计内容。

   七、施工安全

   增加施工安全等相关篇章内容。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可靠、合理的基坑围护措施及施工方案。

   八、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48.9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230.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38万元,预备等其他费用27.98万元。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通过财政拨款、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三方面解决。

   九、项目业主和建设工期

   项目业主:海盐县武原街道华星股份经济合作社、海盐县武原街道金星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海盐县武原街道大刘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工期:2013年10月-2014年9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请据此抓紧开展相关工作,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此复

   2013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