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于城镇于城支线(杭浦高速西至海盐大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发改投〔2013〕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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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于城镇于城支线(杭浦高速西至海盐大道)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于政〔2013〕8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投管会纪〔2013〕3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委托嘉兴市中路交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于城镇于城支线(杭浦高速西至海盐大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于城支线(杭浦高速西至海盐大道)改造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起点位于杭浦高速公路以西170m处,与海王公路相交,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北接于城镇工业园区道路后继续往西,终点与海盐大道相交,终点桩号K2+779,路线全长2.779Km,新建路基标准断面宽度为22m,路面16米;远期规划路基宽32米。沿线共有中桥42.74m/1座,小桥33.04m/1座,全线经于城镇三联村、八字村两村,拆迁建筑物共4191平方米。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照明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等相关配套工程。 三、道路工程 (一)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按农村公路二级标准建设,其中于城镇工业园区段兼顾城市道路功能。 2、路面结构设计轴载:BZZ-100。 3、道路最低标高:按黄海高程3.2米控制。 (二)横断面设计 1、具体横断面布置形式:0.5米(土路肩)+3.75米(硬路肩)+7.5米(行车道)+3.75米(硬路肩)+0.5米(土路肩)=16米。 2、远期规划横断面布置形式:5米(人行道)+3.25米(非机动车道)+7.5米(行车道)+0.5米(双黄线)+7.5米(行车道)+3.25米(非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32米。 (三)路面结构 1、行车道、硬路肩的厚度:4cmAC-13沥青砼+6cmAC-20沥青砼+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50cm。 四、桥梁涵洞工程 (一)主要技术标准 1、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2、设计洪水频率:中桥为1/100;小桥及涵洞为1/50。 3、桥梁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 4、地震设防等级:Ⅵ度,按Ⅶ度设防。 (二)横断面设计 横断面布置形式:0.3m(栏板)+2.7m(人行道)+16m(车行道)+2.7m(人行道)+0.3m(栏板)=22m。 (三)桥梁结构 1、上部结构采用标准跨径(10m、13m),梁板均采用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 2、下部结构均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5279万元,建设资金除于城镇自筹600万元外,其余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六、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县交投集团代管理。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13年—2014年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此复
海盐县发改局 201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