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卫生局 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12年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和创建规范化食堂考核评定结果的通知
盐卫〔20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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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校、教育服务中心食堂: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办好“放心食堂”,切实保障全县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海盐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面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教勤〔2011〕140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校食堂目标管理(放心食堂)总结考评工作的通知》(盐教勤〔2012〕207号)等文件精神,在学校充分认识,积极推行和开展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由县卫生局、县教育局组成联合考评组,对申报实施“五常法”管理模式的食堂,按照《浙江省餐饮业“五常法”管理达标评定标准》,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在各校加强管理,认真创建和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县教育局考评组,对照《海盐县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的标准和《海盐县教育局实施学生放心餐政府实事工程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结合日常检查等情况,对各校创建规范化食堂与完成今年食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现将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和教育系统创建规范化食堂(放心食堂)的考核评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示范单位(3家) 海盐县教育服务中心食堂 海盐县理工学校食堂 海盐县秦山中学食堂
二、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达标单位(25家) 海盐元济高级中学食堂 海盐高级中学食堂 海盐第二高级中学食堂 海盐县商贸学校食堂 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校区食堂 海盐县秦山小学食堂 海盐县官堂小学食堂 海盐县澉浦中学食堂 海盐县澉浦小学食堂 海盐县六里小学食堂 海盐县通元小学食堂 海盐县滨海中学食堂 海盐县元通中学食堂 海盐县元通小学食堂 海盐县沈荡中学食堂 海盐县沈荡小学食堂 海盐县百步中学食堂 海盐县百步小学食堂 海盐县于城小学食堂 海盐县横港小学食堂 海盐县万禄幼儿园食堂 海盐县实验幼儿园百可园区食堂 海盐县机关幼儿园食堂 海盐县机关幼儿园海景园区食堂 海盐县六一幼儿园食堂
三、教育系统创建规范化食堂(放心食堂)优秀单位(23家) 海盐县教育服务中心食堂 海盐县理工学校食堂 海盐县商贸学校食堂 海盐高级中学食堂 海盐第二高级中学食堂 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校区食堂 海盐县秦山中学食堂 海盐县秦山小学食堂 海盐县官堂小学食堂 海盐县澉浦中学食堂 海盐县澉浦小学食堂 海盐县六里小学食堂 海盐县通元小学食堂 海盐县滨海中学食堂 海盐县元通小学食堂 海盐县沈荡中学食堂 海盐县沈荡小学食堂 海盐县百步中学食堂 海盐县百步小学食堂 海盐县于城小学食堂 海盐县实验幼儿园食堂 海盐县万禄幼儿园食堂 海盐县机关幼儿园食堂
四、教育系统创建规范化食堂(放心食堂)合格单位(16家) 海盐元济高级中学食堂 海盐县武原中学食堂 海盐县行知中学食堂 海盐县行知小学食堂 海盐县城西小学食堂 海盐县通元中学食堂 海盐县石泉中学食堂 海盐县石泉小学食堂 海盐县元通中学食堂 海盐县西塘桥小学食堂 海盐县滨海小学食堂 海盐县于城中学食堂 海盐县横港小学食堂 海盐县齐家小学食堂 海盐县秦山成校食堂 海盐县石泉倪王村小食堂 食堂推行“五常法”管理是一项动态的系统工程;创建规范化食堂是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的举措与保障,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自律,不断提高自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五常法”管理示范单位要为推动我县学校食堂全面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达标单位要按照“达标评定标准”进一步提升“五常法”管理水平。创建规范化食堂优秀单位要发扬成绩,继续创优;合格单位要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积极整改,努力争优。 海盐县卫生局 海盐县教育局 2013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