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海盐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政发〔2012〕56号

  • 发布时间: 2012-07-24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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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海盐县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海盐县实施方案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海盐县组织编制《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海盐县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县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有利于科学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推动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对于海盐县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建设“一城三地”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实施方案主要根据《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等制定,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嘉兴市实施方案》、《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盐县县域总体规划》、《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海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盐县海洋功能区划》、《海盐县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实施方案范围涉及海盐县全境,重点是武原街道、县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元通街道、秦山街道、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和海域。

  实施期限重点为“十二五”时期,分二期:第一期为2011~2013年,第二期为2014~2015年。基期年2010年,展望至2020年。

一、基础条件

  (一)拥有环杭州湾北岸最为丰富的海洋资源

  海盐县的港口岸线、滩涂、海洋旅游、岛礁等海洋资源十分丰富。境内海域面积538平方公里,岛礁1.25平方公里,陆地岸线全长53.5公里,可供建设生产性码头的岸线长约8.9公里,可建各类千吨级以上泊位55个,可建1~2万吨级深水泊位20个,千吨级以上泊位数占到嘉兴港总泊位数的一半以上。海盐县从岸线至理论基准面的滩涂面积达到2960公顷,占到嘉兴全市的46.5%。滨海地带有国家AAAA级风景区南北湖、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秦山核电科技旅游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绮园、白塔山海岛生态旅游区、杭州湾跨海大桥旅游区等景区(点),旅游资源品质较高。全县所辖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有11个,数量占到嘉兴全市的一半以上,其中白塔山岛是环杭州湾北岸面积最大的海岛。

  (二)已具备海洋经济跨越发展的设施条件

  近年来,杭浦高速公路、乍嘉苏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相继建成通车,杭州湾嘉绍通道将于2012年建成通车,沪甬跨江铁路、沪乍嘉铁路建设已提上议事日程,海盐港区C区两个万吨级码头、何家桥线内河航道改造等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海盐县与上海、杭州、宁波、苏州等城市构成一小时经济圈,接壤上海港和宁波-舟山港两大国际知名的两大综合型港口,海盐正在由交通末端走向区域交通枢纽。通过城市建设“三年大会战”,实施“三年百亿五大工程”,全县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城市面貌明显改观。海盐县基础设施条件日趋完善,有利于集聚要素资源,推动海洋经济高水平发展。

  (三)正在加快构筑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平台

  中国核电城是我省核电关联产业发展的大平台,中核集团的核电宣传教育中心、培训中心、备件中心等重大项目已计划进驻,带动了浙江电渣核材、海重重工等核电技术装备制造项目集聚。大桥新区经过多年开发建设,已进入大规模产业开发阶段。正在规划建设的滨海新城,将建设成为集商务活动、行政办公、科技教育、休闲旅游、文化体验、生态居住于一体的海盐核心区,能够满足海洋经济培育商务总部、科教功能的要求。澉浦镇和南北湖风景区体制调整后,有利于推动南北湖旅游度假区开发,在建的黄沙坞16.5平方公里围垦工程和海盐东段9平方公里围垦工程,将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相对充足的后备空间。

  (四)初步形成特色化的海洋产业发展格局

  依托秦山核电站建设、大桥新区开发和机械加工基础,海盐县在核电清洁能源和海洋装备制造等领域得到较快发展,是全县海洋经济发展的主力。截至2010年底,秦山核电装机容量达到365万千瓦,占全国核电运行总装机容量的1/3;中达特钢、繁荣电器、美克斯机械等核电关联企业向核电供货超过3亿元。依托机械加工及标准件产业基础,培育出恒锋工具、欣兴工具等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在大桥新区集聚了一批重型装备制造企业。海河联运和滨海旅游等海洋服务业取得新进展,林龙港口、钱塘物流等外海码头接卸量持续快速增长。旅游业总收入“十一五”时期实现翻番,2010年达到21.48亿元,显示出巨大发展潜力。

  当然,海盐县海洋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利条件:一是港口航道条件有局限。海盐港进港航道自然水深不足,避风锚地欠缺,限制了大型深水泊位的建设;二是科技基础相对薄弱。涉海科研机构较少、实力较弱,高素质人才短缺,海洋科研与产业未能形成有效合作机制,海洋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撑不足;三是海洋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涉海环保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海海域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加快海洋开发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矛盾在加大;四是开放合作和创业创新的意识还有待深化。长期以来相对富庶农业资源和相对闭塞交通条件,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经济发展活力有待充分激发;五是海洋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海洋经济分属不同行业、部门管理,缺少统一且合理的统筹,容易造成开发管理上混乱、区域开发功能不易明确、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限制了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

二、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和海盐县“一城三地”战略定位[1],深入实施滨海开发战略;紧紧依靠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全面推动港产联动、港城联动、海河联动、海陆联动,着力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完善海洋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海洋科教研发能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建设综合实力较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的海洋经济强县,成为环杭州湾北岸海洋经济发展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形成有利于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块高效开发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推进自主创新,加强海洋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开放带动。充分利用大桥新区、中国核电城、南北湖旅游度假区等平台优势,坚持实施“大项目带动”和“产业链招商”策略,瞄准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综合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项目和研究开发基地项目。

  特色开发。充分发挥海盐县临近沪杭甬的区位优势和在核电清洁能源、海河联运等领域的产业优势,重点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服务业,提升发展临港工业,着力在核电关联产业、海洋装备制造和港航服务等领域建立特色竞争优势。

  绿色发展。坚持集约集聚发展,科学合理规划空间布局;注重保护和开发并举,做到海洋污染防治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并重;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海洋低碳经济,实现海洋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基础先行。加快推进交通、能源、信息、水资源、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黄沙坞围垦工程、海盐东段围垦工程、青山至杨柳山围垦工程(西海涂围垦工程)等重要平台载体的规划建设,强化基础性资源要素保障,有力支持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战略定位

  我国重要的核电关联产业集聚地。以中核集团和省政府核电战略合作为契机,高水平推进中国核电城建设,重点发展核电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核心核电装备制造业,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核电关联产业集聚区。

  杭州湾新兴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依托港口腹地,科学分区布局,坚持招商选资,积极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新型金属深加工、化工新材料、造纸等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与独山、乍浦等共同建设长三角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区域特色的临港产业基地。

  浙北重要的转运型区域物流基地。积极对接嘉兴打造“浙江省区域物流中心,长三角的重要物流枢纽城市”的总目标,加快推进物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港口转运及海河多式联运物流,实现经济发展与物流增长的良性互动,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物流节点。

  长三角滨海休闲度假胜地。充分利用东海岸线资源,依托南北湖旅游度假区、白塔山海岛生态旅游区、秦山核电科技观光旅游区建设,积极发展滨海休闲度假游、核电科技游等重点领域,建设融海景风光、江南山水、科技探索、历史文化于一体的长三角滨海休闲胜地。

   (四)主要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海洋产业保持较快增长,综合实力不断提高。2013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20亿元,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接近40%。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75亿元,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5%。

  特色优势海洋产业成效显著。将核电及关联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产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和港航服务业、滨海旅游业、涉海科技服务业等海洋服务业培育成为海洋经济支柱产业,临港工业加快转型升级。到2013年,核电关联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海盐港区货物吞吐量超过1300万吨。到2015年,核电关联产业产值达到150亿元,占到全省的25%;海盐港区货物吞吐量超过2000万吨;海洋服务业增加值超过45亿元,占全部服务业比重超过30%。

  海洋科技文化推广不断加快。海洋经济知识普及全面推广,全民海洋意识不断强化,海洋文化建设卓有成效,涉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到2013年,涉海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县内)达到2.4%;到2015年,涉海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县内)达到2.6%,引进国内外涉海院校1所以上,海洋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

  海洋生态环境优化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放获得有效控制和减少,海洋和海岛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形成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2013年,全县清洁海域[2]面积达到12%。2015年,全县清洁海域面积达到15%。

表格 1  海盐县海洋经济发展主要指标预期

序号

主要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

2013年

2015年

1

海洋生产总值

亿元

67.8

120

175

2

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

%

32

40

45

3

海洋三次产业结构

%

2.5:85.7:11.8

1.6:78.1:20.3

1.1:73.1:25.7

4

海盐港区货物吞吐量

万吨

200

1300

2000

5

涉海R&D经费占地区

生产总值比重

%

2.4

2.6

6

海洋科技贡献率

  

65

70

7

清洁海域面积占比

%

12

15

  到2020年,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涉海科技教育、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比较完善,海洋经济实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高,初步建成综合实力较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的海洋经济发展新区,引领环杭州湾北岸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产总值力争突破400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县内)达到3%,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5%以上,科技创新成为支撑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

三、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一)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1.基本要求

  结合全省海洋经济空间格局和海盐县“十二五”时期生产力空间布局,实施沿海为主、功能分区、重点开发、层次推进的策略,着力构建“一带六区多园”的空间发展结构,高效有序推进海洋经济开发。

  2.工作重点

  一是集中力量推进沿海产业带建设。作为嘉兴市沿杭州湾北岸产业带的重要组成,海盐县沿海产业带要以中心城区、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中国核电城(中国核电关联产业集聚区)、南北湖风景区等平台为依托,发挥海河联运和滨海资源优势,加快项目、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保障,重点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临港先进制造业,加快培育港航服务、滨海旅游、科技服务等海洋服务业,成为“十二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海盐县发展海洋经济的主阵地。

  二是高水平推进六大产业功能区建设。大桥新区工业区:按照“一区多园”要求规划建设装备制造产业园、新能源和高新技术产业园、造纸包装产业园、紧固件专业园等,重点发展核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关键基础件、高档包装用纸等先进制造业,建设成为环杭州湾区域重要的临港制造业基地。临港现代物流园区:以港口物流为重点,加快海河联运枢纽工程、外海码头、疏港公路与海盐境内高速公路衔接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品牌建设,引进总部型航运企业,争取列入省物流重点建设推进项目,为杭嘉湖及长三角地区提供便捷物流服务。科技创新园区:强化涉海高新技术的研发、孵化及成果转化功能,制定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扶持民营企业创办涉海孵化器的政策,扶持培育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成为海盐涉海科技服务企业的集聚区。核电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在浙江省与中核集团合作框架协议下,进一步密切海盐县与中核集团的合作关系,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机构的支持,规划建设中国核电培训中心、中核核电宣教中心、中核核电备件中心、国家核电设备及材料检测与认证中心等,建成服务国内核电建设的宣传教育、备品备件、检测维修及技术研发中心,争取进入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行列。南北湖旅游度假区:以优势的滨海、濒湖风景线为主导,加快核心景区的整治提高,尽快完成黄沙坞围垦工程并启动娱乐、培训、会展场馆和休闲度假旅游房地产项目,建设以会议、休闲、度假等为重点的旅游产业圈层,打造集生态旅游、人文体验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山海湖生态人文旅游综合体。白塔山海岛生态旅游区:在严格保护海岛生态环境和动植物资源基础上审慎适度开发,逐步完善登岛、科考、探险等设施建设,成为融海岛风光、鸟岛探奇、白塔胜迹于一体的海岛生态旅游区。

  三是积极推动县域重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海洋经济。进一步加强沿海产业带对县域经济的带动作用,引导开发区武原新区、开发区百步新区、通元工业园区、于城生态产业区等县域重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根据自身资源条件和产业定位,有选择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河联运等涉海产业。

  3.突破环节

  在沿海产业带建设中要重点加强对六大海洋产业功能区开发建设的规划引导,特别是要把引进世界500强、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进行产业功能区成片开发或建设基地型大项目作为高水平开发建设的关键,力争在核电关联产业、滨海旅游业、港航服务业等领域形成若干具有较大影响的专业园或综合体。

  4.改革和创新举措

  一是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在《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基础上,结合浙江省和嘉兴市海洋经济布局要求,实施《中国核电城(核电关联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大桥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核电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南北湖旅游度假区发展规划》、《海盐县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海盐县岸线利用总体规划》、《海盐县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白塔山海岛生态保护和开发规划》、《海盐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等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创新区块开发方式。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块(专业园)建设中,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招商开发的模式。吸纳国际知名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联合出资,建立以开发建设公司为投资开发主体的开发机制。发挥国际知名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在相关产业领域的作用和影响力进行市场化运作,推动开发建设公司由土地批租向土地经营转型;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建设公司运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金融工具筹集开发资金,支持开发区块(专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新兴产业培育。

  5.责任分工

  由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海洋与渔业局、武原街道、县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元通街道、秦山街道、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等部门、镇(街道)参与。

  (二)加快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1.基本要求

  结合全省海洋产业发展导向和海盐县现代产业体系培育的要求,重点培育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转型提升临港工业,使现代海洋产业成为海盐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引领县域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力量。

  2.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培育核电和海洋装备制造等两大海洋新兴产业。核电产业:加强秦山一期,秦山二期,秦山三期核电站运行和安全管理,有序实施2台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核电机组的方家山核电工程、2台装机容量为65万千瓦核电机组的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全面提升秦山核电发电能力,建成国内规模较大、堆型最集中的核电清洁能源基地;依托核电先发优势和中核集团战略布局,以大桥新区工业区为载体,以服务沿海、沿江核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为重点,大力发展核电运行服务、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教育培训、核电文化旅游等核电服务业,带动核电机械、电气、泵阀、新材料等核电辅助设备制造业,争取在核电重装设备领域取得突破,加快拓展核技术应用领域,构建“立足海盐、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核电关联产业集群。海洋装备制造业:以大桥新区工业区为载体,大力发展起吊设备等港口机械装备以及配套的特种钢板、轴承、铸件等,引进培育先进紧固件制造装备,积极培育重型装备、高技术装备、交通运输装备及轻纺专业装备,力争成为杭州湾北岸重型成套装备产业基地之一。

  二是积极发展港航服务、滨海旅游和涉海科技服务等三个海洋服务业。港航服务业:按照与上海港和宁波港功能配套,与独山港区和乍浦港区错位发展,与内河和内陆运输无缝衔接的要求,加快推进海盐港区深水泊位、何家桥和前哨泾海河联运项目建设;以港口转运及海河多式联运物流为特色,加快推进海盐临港现代物流园区、海盐大桥钢铁物流服务聚集区、海盐百步特色产业物流服务聚集区、海盐货运综合物流服务聚集区等物流园区建设,引进国内大型物流企业,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制造业物流、商贸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扶持发展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船舶技术等航运服务业,不断提升港航物流服务能级和水平,建设成为浙北重要的转运型区域物流中心,长三角重要的物流节点之一。滨海旅游业:挖掘南北湖风景名胜区、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品牌价值和白塔山海岛资源价值,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上,积极开发以岛屿风光、鸟岛探奇、佛教文化、白塔胜迹、大桥观光、鱼鳞石塘、海上休闲运动为特色的海岛生态旅游景区,开拓“吃海”(渔人码头)、观海(欣赏日出)、玩海(海上旅游)等项目;积极探索吸引知名优秀旅游集团和开发策划公司,组织策划包装旅游综合体项目,成为长三角地区知名休闲旅游胜地。涉海科技服务业: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涉海高校、科研机构引进和培育工作,建立创新服务中心、科技孵化器、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发展涉海科技中介和研发服务业,构建相对完善的涉海科技创新体系。

  三是转型提升临港工业。依托海盐县海岸线优势,在钢铁等金属延伸深加工、化工新材料、造纸等领域引进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强、经济效益好、节能环保的重大项目及延伸深加工、配套项目,成为我省临港工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

  3.突破环节

  根据海盐海洋产业发展导向,要在核电关联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业、港航服务业、滨海旅游业、涉海科技服务业、临港工业等领域布局一批重点海洋产业项目,加快培育涉海骨干企业。

  4.改革和创新举措

  一是制定重点行业规划。编制实施《海盐县核电关联产业发展规划》、《海盐县临港工业发展规划》、《海盐县装备制造业振兴升级发展规划》、《海盐县服务业发展规划》、《海盐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海盐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投资指南,强化产业准入条件约束。

  二是编制海洋产业项目年度计划。根据省制定的海洋产业发展目录,结合海盐县实际,编制海洋产业项目年度计划,优先保障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土地、人力、环境、能源及财政奖励政策等资源配置。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产业规划、空间布局、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招商选资。围绕海盐县交通区位和产业发展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计划,以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对象,每年引进一批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出的海洋经济重大投资项目。结合海洋经济对高端要素的需要,把开放领域主要从产业项目、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招商选资拓展到科技、人才、创业投资等领域,注重引进国内外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

  四是争取设立核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创业投资基金。围绕中国核电城建设,吸引省属集团和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核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创业投资基金,委托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重点用于支持中国核电城内的核电等清洁能源开发服务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发展,致力于提高我国核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水平。

  5.责任分工

  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旅游局牵头负责,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城投集团、县旅投集团参与。

  (三)强化科技教育人才支撑

  1.基本要求

  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涉海科技人才,培育自主创新型企业,增强海洋科技教育人才的支撑作用。

  2.工作重点

  一是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海盐创新科技园区等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海盐智能仪器仪表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海盐标准件创新平台建设,努力吸引涉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在海盐县设立海洋科技研发(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涉海科技服务。

  二是构筑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鼓励企业与浙江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等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为纽带,以项目为依托,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建立产学研联合体或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联合培养人才、申报科技攻关项目和产业化项目。

  三是培育自主创新型企业。着力推动企业自主品牌、自有技术(科技创新)的“双自”培育工程,努力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实现亿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全覆盖。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促进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

  四是引进和培养涉海科技人才。通过招聘、兼职、项目合作、顾问指导、讲学、交流等多渠道、多种形式引入核电关联产业、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科技服务等涉海领域人才。适应区域特色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进涉海企业与职业学校的合作,把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成为企业的培训基地,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鼓励企业与省内外科研机构进行人才与技术的交流合作,提升涉海企业的人才素质与技术水平。

  3.突破环节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公共科技资源,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教资源与企业资源的开放共享对接,提高现有公共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培育科技金融服务市场,建设涉海创新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改革和创新举措

  一是制定海盐县海洋科技发展计划。根据省海洋科技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海盐县海洋产业发展需要,制定海盐县海洋科技发展计划,明确近期重点研发的海洋科技领域和拟建设的海洋科技平台。

  二是加快完善涉海科技人才引进机制。加大涉海科技人才柔性引进和使用政策实施力度,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户口、收入分配、住房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吸引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以项目合作、智力入股、兼职兼薪、成果推广转化、特聘岗位等方式从事智力服务。

  5.责任分工

  由县科技局、县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参与。

  (四)完善沿海基础设施网络

  1.基本要求

  贯彻落实《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强综合协调”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构建综合交通、能源保障、水资源利用、防灾减灾、高速信息五大基础设施网络,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保障。

  2.推进重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以强化县域内外联系为目标,统筹公路、水运、铁路、航空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推动“大港口”、“大路网”和“大物流”联动发展,重点加快滨海主干路建设,完善货运站建设,推进港区道路工程。提高杭平申等内河航道等级,完善航道网络,进一步发挥海河联运和海陆联运优势。积极争取沪甬铁路、沪乍杭铁路在海盐设站,加强港口、交通站场与物流中心的有机联系。

  二是优化能源保障网络。加快秦山核电一期、二期等扩建工程,积极开发风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化电源结构;以优化电网结构和电网经济运行为重点,实施500千伏洪明变、新建220千伏五圣变、扩建220千伏立峰变,新建110千伏新兴、沈荡、首荡、庆丰、百步、六里输变电工程,推进滨海配电网的智能化网络建设;有效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推进天然气门站及输气管网建设,科学合理开发城乡沼气工程,加强清洁能源利用。

  三是构建清洁可靠的水资源保障网。重点建设千亩荡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加快城市供水管网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水源建设和水质检测,完善城乡一体供水管网。建立河道轮疏机制,深化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加强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实施河道净化、固化、绿化、美化集中治理。

  四是构筑先进适用的高速信息网。加快实施宽带接入网和IP骨干网络建设工程,加强“三网融合”改造,加快建设无线宽带城市网、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建成覆盖全县电信综合数字网、邮政投递网和信息传输网。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实施数字海洋工程,建立海洋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加大物联网、传感网和高速无线宽带网络应用,完善海洋信息服务系统。

  五是健全海洋经济防灾减灾体系。加快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健全海洋重大污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立海事、海警、海洋、渔业、海上搜救等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与应急机制,提高海运、渔业、治安等保障能力。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海塘加固工程建设,加快海盐港区围垦区、黄沙坞围垦区的海堤工程建设,强化沿海防护林、防洪御潮和城市防洪抗涝体系建设。

  3.突破环节

  加强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进度、用地指标和通道预留等方面的协调合作,突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融资瓶颈。

  4.改革与创新举措

  一是完善规划体系。编制实施《海盐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海盐县“十二五”配电网智能化规划》、《海盐县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海盐县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等规划,注重规划内容相互衔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效应。

  二是增强基础设施融资能力。充分认识发挥国资公司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吸纳有影响、有实力的公司参股,创造条件争取公司上市募资或发行企业债券,进一步壮大企业实力,集聚更多资金高水平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5.责任分工

  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核应急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电信海盐分公司、县城投集团、县水务集团、县交投集团和武原街道、县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元通街道、秦山街道、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等部门、镇(街道)参与。

  (五)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1.基本要求

  按照海盐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法规,实施沿海分类管理,通过加强污染物总量指标的控制和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海洋资源利用与生态环保。

  2.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沿海区域分类管理。根据《海盐县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严格按照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优化准入区和重点准入区分类进行开发建设管理,集约开发利用资源;加强涉海项目的资源利用论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二是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与浓度控制制度和海洋与海岸工程环保管理制度。开展近岸海域环境实时监测站点建设,完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加强海洋(海岸)工程和入海排污口的监管,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实施海洋污染海陆综合防治。

  三是强化海洋生态屏障建设。推进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快白塔山海岛生态旅游区、南北湖旅游度假区等区块建设,推进沿海滩涂、主要港湾和重点湖库的生态修复。

  四是完善生态安全保障机制。健全排污总量指标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规范和完善排污收费机制。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加强危险废弃物处置、核辐射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灾害的防控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

  3.突破环节

  加强海洋、环保、农业等涉海部门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推进近海陆域工业、生活、种植业、养殖业等污染防治和海洋污染同步治理,提高管理协调能力。

  4.改革和创新举措

  一是探索环境容量指标优化配置方式。根据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和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及海岛环境影响评价、水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产业特点,合理配置环境容量指标,在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探索实施污染物排放指标预留调配和排污权交易调配。

  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海洋、环保、农业等涉海部门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观测设施建设、数据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合作,统一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共享基础数据。

  5.责任分工

  由县环保局、县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县海洋经济组织领导体系,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对海洋经济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和重要政策的统筹协调。全县海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完善工作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强化工作联络、督促检查和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发展海洋经济的扶持政策措施,形成全县上下共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各部门要抓好本意见的贯彻实施,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订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沟通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强化财政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对我县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保护和海岛开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海岸带整治与修复、海洋管理、海洋生态保护和海岛生态保护。建立专项配套资金,每年安排工作推进经费,由县海洋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用于全县海洋经济调查研究、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平台搭建等推进工作。县级相关部门结合县委、县政府推进滨海开发带动战略的部署,整合调整现有工业、服务业、科技等专项资金使用,划出一定份额专用于海洋经济发展,重点扶持海洋产业平台建设和涉海企业技术改造、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企业产品和营销创新、淘汰落后产能等领域的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涉海科技型创新企业的支持培育力度,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涉海创业投资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引导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内外大型资本集团参与我县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服务业发展,推动临港工业转型升级,实行“一企一策”扶持政策。

  (三)强化金融支撑

  积极贯彻我省和金融机构签订的共同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涉海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建立涉海融资项目信息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模式,优先满足海洋新兴产业、港航服务业、滨海旅游业、涉海科技服务业等资金需求。探索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仓单质押等多种抵质押融资方式。鼓励和推动涉海企业在境内外各类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筹措发展资金。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

  (四)强化土地保障

  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用地布局和用地方式,科学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保护海涂湿地生态环境。合理保障海洋经济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向涉海项目建设给予适当倾斜。积极争取大项目、新兴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基础建设项目列入国家、省重点项目。充分利用围垦区的未利用土地,减少占用耕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批后监管工作,加大对转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争取开展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分阶段实施、出让金分批缴付试点。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权二级制度。做好海洋使用管理与土地管理的衔接,开展凭海域使用权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试点。

  (五)强化项目推进

  建立海洋经济项目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科学安排、有序实施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安排一批符合海洋经济发展方向和要求、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海洋装备和港航服务等重点建设项目,滚动实施。要根据项目建设的时序安排和轻重缓急,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前置审批和报批工作,为项目正式报批创造条件。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协调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项目早日竣工投产。

  (六)强化合作交流

  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投资推介、项目衔接、论坛讲座等海洋经济活动,加强与兄弟县(市)的工作交流和开发合作,积极参与浙东沿海港口联盟建设、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重点推动境外重要战略资源合作开发,增强国际竞争力。积极宣传海盐县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跟进报道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效,努力营造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综合管理

  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加强海岸、海域、海岛等海洋资源的开发管理,严格实行海域使用审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和污染控制排放制度。深化涉海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力量和装备建设,切实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加快建设统一的海洋灾害、海洋环境、海上安全实时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处置和救助设施、机制和力量建设。建立联合救助网络,加强杭州湾跨海大桥、海岸工程、海底管线的安全监测。建立健全海洋资源、海洋经济和海洋环境等相关统计体系。

  附件:1.海盐县“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区位图

        3.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图

        4.综合交通图

 

附件

 

  [1]“一城三地”战略定位:加快建设杭州湾临港型新兴产业基地、江南水乡生态型文化休闲胜地、长三角开放型创业和谐福地,着力打造现代化滨海宜居城市。

  [2]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