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盐县委办公室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5-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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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沟通社情民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效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营造权威、公开、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经研究,决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引导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遵循新闻规律,在全县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准确、及时、权威,树立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良好形象,为我县打造“一城三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新闻发言人及设立新闻发言人的机构和部门

  新闻发言人的实质是一种新闻发布制度,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有关新闻或阐述政府、本部门的观点立场,并代表政府或部门回答提问。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新闻发言人在关乎经济发展与国计民生的部分部门中率先设立。凡涉及全县重大事件,原则上由县人民政府发布。首批设立新闻发言人的部门和单位有:

  1、县政府。

  2、县法院、县检察院。

  3、县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人事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经局、县外经贸局、县文化局(体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县民宗局、县安监局、县开发区、县风景区、县发展中心、县城管办、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供电局、县银监办。

  4、各镇人民政府。

  (二)新闻发言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1、新闻发言人必须遵守纪律,保密观念强,熟悉保密政策、法规规定,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全面工作,具有良好语言表达能力。原则上由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担任。

  2、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接受媒体采访、询问,以发布新闻公报、发表新闻谈话等形式,向新闻界发表有关信息和意见,并代表有关方面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3、新闻发言人根据政府和部门授权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其言论代表政府和部门立场,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信息。部门的新闻发布权限与行政管理事权相对应,采取“谁负责,谁发布”的原则。

  4新闻发言人要主动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1、县政府制定的需要对外公布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2、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重大科技及重大建设、投资项目。

  3、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4、突发事件的情况通报。

  5、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重要活动。

  6、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发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程序

  1、拟定发布内容。各涉事的职能部门在每次发布前应牵头拟定发布内容,形成新闻发布稿,报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办公室审阅,再报分管县领导审定。新闻发布前,新闻发言人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准备相关资料,拟定新闻答问口径。

  2、进行新闻发布。不定期邀请新闻媒体发布通报重要政策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出台的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近期重点工作,经济发展近况,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展,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处理意见等,以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新闻谈话等形式进行发布。

  3、分析发布评估。每次新闻发布以后,要进行发布效果的评估,分析了解媒体报道以后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针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新闻发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指导下,由县政府新闻办协调管理。

  2、日常新闻发布要履行严格的报批程序,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发布。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我县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审批。

  3、凡需邀请境外记者参加的新闻发布会,要提前报县政府新闻办备案,由县政府新闻办协调有关涉外部门,邀请境外记者。

  4、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安全的,须经上级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服务“一城三地”建设、沟通人民大众、引导社会舆论、塑造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新闻发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部署,为新闻发言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新闻发布工作顺利发展。

  2、配强人员,提高素质。全县各相关部门根据具体要求,确定好本部门、本单位新闻发言人并及时上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委宣传部要对新闻发言人进行认真审定,并公布。新闻发言人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闻发布知识,注意总结积累经验,认真履行职责。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要通过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组织学习考察、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新闻发言人思想和业务素质,以适合新闻发布工作的需要。

  3、分工负责,协调管理。县委宣传部要担负起协调管理的职责,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开展新闻发布工作。要建立新闻发言人联系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推进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工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建立渠道顺畅的工作网络,为新闻媒体采访提供必要的条件。

  4、遵循规律,有的放矢。新闻发布工作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必须遵循新闻宣传规律。新闻发言人要严格遵守新闻发布的职责和程序,对违纪发布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理情况要按规定按程序正确、及时、主动地向县内外公开。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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