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平塘西侧景观(海滨路-护城河)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03-10 10 : 14
县城投集团:
你集团公司《关于要求对盐平塘西侧景观(海滨路-护城河)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报告》(盐城投〔2012〕16号)收悉。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有效投入攻坚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计划的通知》(盐发改投〔2012〕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编制的盐平塘西侧景观(海滨路-护城河)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本工程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功能,改善生态环境,并可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使盐平塘河的水资源得到更大的发挥,同时对促进我县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滨海新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实施盐平塘西侧景观(海滨路-护城河)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长约570米,平均宽度32.5米,绿化面积约1850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四、业主单位:你集团公司下属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五、建设工期:8个月。
请据此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此复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