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512Q/2012-00234 成文日期: 2012-12-10
文件编号: 盐财预执〔2012〕446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海盐县财政局 有效性: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盐财预执〔2012〕446号

  • 发布时间: 2012-12-17 15: 49
  • 信息来源: 海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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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各预算单位:

    现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各县级主管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请各预算单位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完善各项制度,努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项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财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县级各主管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主要指标

  (一)会计机构与会计工作

  1. 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预算单位应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或者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2. 会计人员任职条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3. 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岗位职责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不相容职务严格分离,并严格执行稽核制度。

  4. 工作交接管理。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必须按照交接程序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有监交人进行监交。

  5. 银行账户管理。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须经财政审核,按规定使用、变更及撤销,并保持稳定性。

  (二)非税收入管理

  1. 非税收入政策执行工作。执收单位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提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应缴预算收入,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乱罚款。按照文件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并结合物价年检工作,及时清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2. 非税收入计划编制工作。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定期对单位当年完成收入计划可能存在的经济形势和政策因素影响等进行分析预测,完成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收入计划及说明材料随年度部门预算编报时间上报,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和形势分析按照要求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上报。

  3. 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各用票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有专职票据管理员负责票据的领用、核销和保存。同时加强用票人员的培训辅导,并定期盘点自查。确保财政票款安全。按照分类管理要求实施,票据按规定使用、填开、核销、保存。

  4. 非税收入分解及缴库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分离、银行代收”办法所规定的“限时限额”规定执行收入分解缴库。按规定要求与非税代收银行、与财政国库核算做好对账,及时分析并作差异纠正,做到账账相符。

  指标解释:收入完成率=(年终收入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调整数)*100%

  收入欠缴率=(年终欠缴收入/年初预算数±年中调整数)*100%

  (三)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1.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各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认真合理编制和申报详细的部门预算。“二上”时应根据支出控制数编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并按时上报。执行中涉及调整项目10万元以上的应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下属单位的经费申请报告须经主管部门审批。

  指标解释:预算支出执行率=(年终支出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调整数)*100%

  项目支出执行率=(年终项目支出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调整数)*100%

  2.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正确运用金财“一体化”软件,按时按规定申报月度用款计划,并严格区分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不得无故支付至关联账户。严格管理单位及个人公务卡,减少现金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计划按进度执行,

  指标解释:

  项目支出增长率=(年终项目支出执行数/上年项目支出执行数-1)*100%

  直接支付比重=当年直接支付总额/年终支出执行数*100%

  公务卡支付比重=当年支付数(办公费、差旅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和招待费)/当年支付总额*100%

  公务卡支付增长率=[当年支付数(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上年支付数(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1]*100%

  公务卡支付比重(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当年支付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当年支付总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100%

  3. 部门决算工作。各预算单位应当完整正确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严格区分正常经费与项目经费,正确使用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必须做到账表相符。年终财政拨款数应与财政总会计核对无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指标解释:人均“三公”经费支出=年终“三公”经费执行数/年末在编在职人员数

  4. 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应当按要求申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认真撰写并及时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对县里确定的重点评价项目,加减分的分值作加倍计算。

  (四)政府采购

  1. 采购预算管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有采购预算,严禁没有经过政府采购预算而进行采购。严禁政府采购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采购。

  指标解释:采购项目执行率=(年终实际采购项目/年初预算项目数±年中调整数)*100%

   2. 采购程序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按法定程序办理,正确选择采购方式,应当公开招标。未经批准不得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其他方式进行采购。严禁在采购招标文件中附加倾向性、歧视性条款。

  3. 履约验收管理。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拒签、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严禁更改配置、调换物品、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重视对采购货物的验收,要对供应商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情况进行比较,提出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项目,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五)资产管理

  1.日常管理。单位要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办法,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规范和完善资产账卡,定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与清查,做到账、卡、物相一致。单位的应收账款要作明细记录,定期对账,及时清理,不得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往来科目进行核算。对各种暂存款项及应收、应付账款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2. 新增资产管理。单位应工作需要增加资产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凡属控购商品的,及时办理控购手续,不得无控购手续而购买控购商品。

  3. 资产划拨与调拨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划拨或调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的资产。

  4. 资产处置管理。所有资产处置活动都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应当公开的,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不得擅自报废、捐赠、转让单位财产。

  (六)基本建设管理

  1. 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按规定编制年度政府投资收支预算,依法、合理、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预算、按程序、按合同、按进度”拨付和使用项目建设资金,防止项目建设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2. 财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基本建设月报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

  3. 项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配合财政或审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评审(审计)工作。

  (七)财务报告及分析

  1. 会计报表编制。各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的形式和内容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财政部门报送上月的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 会计执行分析。各预算单位应当及时对会计执行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工作总结。年度终了,各预算单位应对年度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考核计分表》(见附表)自行考核打分,形成书面材料,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县财政局。

  (二)综合评价。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对未达到考核标准和要求的项目实行减分制,单项扣分扣完为止。

  (三)获奖项目和创新项目加分。获省级以上发文表彰或授奖的项目,国家级每个项目加1分,省级每个项目加0.5分。

  (四)其他加分。

  1. 会计人员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加0.5分;

  2. 年度绩效评价项目为“优”等级,加1分;

  (五)其他扣分。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酌情扣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每个收费项目扣1分。

  (六)一票否决。凡出现经济案件或私设小金库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七)审核汇总。考核小组对预算单位上报的总结、自评打分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考核打分。

  (八)审定公布。考核小组将最终考核结果发文公布。

  四、考核组织

  成立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考核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五、考核结果运用

  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通过计分排名考核,排名在前的单位为管理先进单位,发文公布并给予表彰。

 


信息来源: 海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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