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5253025H/2011-00198 | 成文日期: | 2011-07-07 |
文件编号: | 盐价〔2011〕17号 | 组配分类: | 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物价局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转发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盐价〔201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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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威特律师事务所、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a href="/old/110726080322291.doc"">盐价(2011)17号附件(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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