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海盐县博物馆展陈制作及装饰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盐发改投〔2011〕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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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要求下达海盐县博物馆展陈制作及装饰项目建设计划的请示》(盐文〔2011〕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鉴于你局已按照盐发改投〔2009〕156号立项文件要求,完成了海盐县博物馆展陈制作及装饰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投管会纪〔2011〕1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海盐县博物馆展陈制作及装饰项目,现将该工程建设计划下达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括博物馆展陈用房、库房、报告厅、办公用房、公用部分等的装饰和博物馆内外安防设计与施工、水电、消防、暖通改造、语音导览系统、办公信息系统、库房恒温恒湿系统等建设内容。具体包括一层门厅、中庭、“海盐人家”陈列馆;二层2个临时展厅和报告厅;三层基本陈列;四层库房及办公用房;一至四层公共区域装饰(包括服务区、楼梯、辅助房、卫生间、机房、栏杆、过道、过道吊顶等)以及馆标制作与施工等。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5173.16万元。具体为展陈装饰(包括门厅、中庭、二个临时展厅)2900万元;“海盐人家”陈列馆500万元;库房及办公用房86.27万元;一至四层公共区域装饰(包括服务区、楼梯、辅助房、卫生间、机房、栏杆、过道、过道吊顶等)265万元;报告厅42.5万元;水电、消防改造183.37万元;暖通系统358.92万元;语音导览系统80万元;安防系统113万元;顶部内遮阳设置80万元;库房密集柜、金库门、通风窗共30万元;办公信息系统10万元;馆标制作15万元;基本陈列文本策划费18万元;展陈形式设计费45万元;“海盐人家”文本策划费13万元;暖通、水电、消防调整设计费共14.5万元;恒温恒湿系统80万元;艺术监理费30万元;工程监理费95万元;建设管理其他费63万元;预备费150.6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三、项目业主 本工程由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项目业主。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