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财政地税局限时办结制度


  • 发布时间:2011-06-24 16:22
  • 信息来源:县财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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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财政、地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必须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的一项制度。

  二、限时办结的事项根据性质和要求分为即时办理事项和限时办理事项。

  三、即时办理事项即不必进行实质性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即可办理的事项,只要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审批办理的条件和要求,采取简易审批程序,实行即收即办。

  四、限时办理事项即必须按照程序逐级报批或应履行其他手续的事项,各单位(部门)应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五、对不能采取简易审批程序的,各单位(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需办事项的办结时限,并及时报县局备案。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调查属实,按《失职追究制》进行处理。


信息来源: 县财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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