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395Y/2011-00047 | 成文日期: | 2011-05-11 |
文件编号: | 武委〔2011〕48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武原街道 | 有效性: |
关于认真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武委〔20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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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 今年上半年,各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要统一进行换届,根据《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嘉兴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嘉市组〔2011〕13号)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就认真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合力、发挥作用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意志,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奋发有为、群众公认的新一届社区组织班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武原街道“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要求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全街道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至2011年5月底前基本结束。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要求: 1.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注重选好一个带头人,配备一个形成合力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思想政治素质高、热心为群众服务、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组织班子。按照上级要求,各社区在选举办法中明确参选人员的资格条件,要明确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一律不能确定为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纪检组织、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候选人(自荐人)。要加强对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审查,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的联审制度,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者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2.优化结构,着力改善社区两委班子的整体素质。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社区两委干部职数,每个社区两委成员职数一般为5-9名,具体成员职数根据社区规模和工作需要确定。社区党组织班子由书记1名和委员2名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由主任1名、副主任2名和委员若干组成。大学生社区干部进班子可以不占社区干部职数。提倡社区党组织成员与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宜分则分、宜兼则兼。要进一步改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年龄、文化结构,保持以40岁左右为主体的年龄梯次结构。因地制宜,在社区“两委”班子中经选举充实一批兼职不兼薪的委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参与社区“两委”选举,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两委”兼职成员。在换届中要突出加强党的领导,通过换届,使党员居民委员会主任比例上升,党员居民委员会成员比例上升。 3.全面落实“3+1”承诺要求。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特别政治承诺”,由街道党委组织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谈话,引导他们就正确面对选择、保障依法和谐换届、统筹推进工作、加强情况报告等内容作出特别政治承诺,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情况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全面实行服务承诺,候选人(自荐人)要围绕本社区发展目标,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向党员、群众作出服务承诺。要进一步改进候选人(自荐人)介绍方式,科学组织竞职演说,增加选民对候选人(自荐人)的了解,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竞职演说要以服务承诺为主要内容。全面建立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自荐人)应承诺当选后,若出现违法违纪、不能正确履职或者党员群众评议差等情形的,主动辞去职务。街道要加强对承诺的审核把关,特别要防止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规范程序 (一)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一般按照先党组织后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 1.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实际,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制定社区党组织选举办法,并在党员大会上通过。 2.“公推”产生初步候选人。采取党员推荐、党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方式,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群众推荐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或由全体有选举权的社区民进行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审查确定考察对象。对通过资格联审的初步候选人,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信任度测评,并在考察的同时进行党外测评,考察结果、党外测评得票情况作为确定候选人的依据,对确实存在问题且基层意见较大、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能确定为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街道党委确定正式候选人建议人选后,组织开展谈话教育和竞职承诺。 4.“直选”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成员和书记。召开党员大会,候选人开展竞职演说,以“直选”方式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成员。 5.选举社区级纪检组织。社区级纪检组织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一般由社区党组织成员担任,其他成员一般在老党员和优秀中青年党员中产生。制定社区纪检组织选举办法,在党员大会上通过。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街道党委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纪检组织成员。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可采取全体选民、户代表或居民代表三种选举方式进行,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实行“自荐直选”,具体选举方式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工作方案,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在社区选举办法中规定。 1.推选居民代表。居民代表推选工作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在选民登记前,按居民小组推选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一般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二至三名居民代表,居民代表数量控制在30-80人之间,社区党组织成员不是居民代表的,应在居委会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居民代表。 2.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五至七人组成,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社区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负责人,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尤其要抓好社区选举办法的制定、宣传和落实。 3.开展选民登记。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社区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选民登记以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持不在户籍所在地选举的证明,可以作为本社区的选民进行登记。对因“两分两换”和征地拆迁入住社区而又没有参加户籍所在地村选举的村民,应当作为本社区的选民进行登记。对人户分离、人居分离等选民登记情况要认真对待,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告知他们选举安排。 4.候选人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可采取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提名、有选举权的居民十人以上联名、户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居民代表五人以上联名等方式。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也可以由上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候选人,但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二至三人。正式候选人的排名按所得提名票数由多至少顺序确定,若票数相等,按姓氏笔划为序。若收回提名票所提候选人与应选名额相等,也可等额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按得票多少顺序,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张贴公告予以公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可以在社区的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规范张贴有关材料,也可以召开居民会议,安排正式候选人自我介绍,发表竞选演说。 5.组织好投票选举。进一步规范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社区候选人(自荐人)以外的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应在选举日前公告。严密组织投票选举,科学合理设置选举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落实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保证选民真实表达选举意愿。 6.选举居务监督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5人,其中主任1名。主任一般由社区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制定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在居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社区党组织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召开居民代表大会从居民代表中差额或等额选举产生。 四、组织领导 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1.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街道党委成立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同时确定各社区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稳妥组织实施。对问题较多、换届选举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社区,要重点加强指导。 2.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对换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研究分析,建立社区组织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要认真做好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宣传引导贯穿于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热情参与、理性参与、依法参与。 3.严肃选风选纪,营造良好环境。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和规章。全面落实候选人(自荐人)选前约谈制度,对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对他们严格遵循法规政策规定、有序参与竞争提出具体要求。在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中,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务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社区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自荐人),都是贿选。要加大对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惩治,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4.做好换届后续工作,完善运行机制。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抓紧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新老班子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建立健全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档案。要及时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完善社区干部到龄后正常退出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开展新一届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及居民小组长的培训工作,切实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要指导社区组织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结合先锋承诺,完善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组织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深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统一协调、运转有序、充满活力的社区组织运行机制。 附:1.武原街道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名单; 2.社区党组织“公推直选”日程安排 3.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武原街道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名单
社区党组织“公推直选”日程安排 4月29日: 调整后新社区班子会议,确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工作计划,向街道党委报换届选举请示。 5月2-4日: 召开社区党员大会,进行换届动员,通过选举办法,进行党内推荐。召开居民组长会议,部署党外推荐。进行上届班子、社区干部测评。汇总党内外推荐结果,提名社区纪检小组成员候选人,报街道党委初审。 5月5日:街道党委对社区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和社区纪检小组成员候选人初审后,报县相关部门联审。 5月6-8日: 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党外群众代表(约10-15人)会议,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社区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 街道党委对上述初步候选人进行公示和考察。 5月9日:街道党委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对候选人进行纪律谈话,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定特别政治承诺,候选人签定竞职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审核候选人竞职演说稿。 5月10日:召开社区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主题词:社区换届选举意见 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班子成员,正镇级、 副镇级干部。 中共武原街道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