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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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加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并抄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以后每年于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要全面、数据要翔实、分析要到位,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编制更加规范和科学,对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的内容编制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请按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的调整说明。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做好梳理,细化信息公开类别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信息分类合理、归类正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的编制质量,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稳定工作人员,强化宣传培训,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和规范日常管理工作

  1.公开信息要及时和规范。一要按照《条例》规定,政府信息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管理,规范和完善从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一整套操作规程。对于公文类信息,可参照《海盐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制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使公文在制发过程中明确公开属性,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机构概况等非公文类信息,要及时做好信息变更后的更新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正确性。二要落实分级检查机制,避免信息数据项缺省、错误等情况发生,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2.要建立信息公开台账管理制度。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建立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一要将公开信息及时编入公开目录,确定该信息的“索引号”。二要将“索引号”标签(标签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统一制作提供)粘贴在该信息纸质文档(其中公文类公开信息应提供原件,无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首页,以确保“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索引号的一致,并归入政府信息公开台账,方便查找和检查。三是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将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分别装订成册,实现信息公开台账的规范化管理。

  3.要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涉及到既如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如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和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因此,需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受理申请事项,规范办理程序和手续,确保受理的事项在法定时限内(1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相应文书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检查考核

  一是每年组织开展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2009年新增单位名单见附件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和绩效考核。二是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每年将组织一至两次的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台账管理、审查手续、公开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工作,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三是组织社会评议,通过海盐门户网开展网上意见征集,并将征集结果纳入考核。四是切实做好08年以前公开信息的纠错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检查通报中所反馈的信息,在3月31日前完成08年以前公开信息的检查和纠错工作。从4月份开始,对各单位公开信息中存在的错漏等问题进行记录,作为考核扣分的依据。

  附件:1.海盐县XX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

  2.海盐县XX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本)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制注意事项

  4.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名单(新增)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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