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现将《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对照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表(见附表1)中各项考核指标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单位(见附表2)请于12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附表1: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
附表2: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单位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海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建设(15分)
1.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3.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设施建设(10分)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设施建设情况。
(三)工作情况(50分)
1.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信息编制情况;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情况;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发布情况;
6.完成县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事项情况。
(四)其他情况(25分)
1.举报、投诉信息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2.发生的泄密情况;
3.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4.发生信息公开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
5.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其他情况。
(五)加分情况(10分)
因政府信息公开成绩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给予加分。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采用100分制,奖励分加入后超过100分的按100分处理。各镇、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有关单位考评所得分值按比例折算计入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县效能办效能绩效考核。
(二)考核工作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组织,会同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党政信息中心抓好落实。
(三)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附表1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表
单位名称: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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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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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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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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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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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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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
建设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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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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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建立,分管领导明确,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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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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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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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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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
2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
查文件
|
2
|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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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
2
|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
查文件
|
2
|
3、工作措施
|
制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到位
|
查文件
|
2
|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情况
|
查记录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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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施
建设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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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设施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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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海盐门户网建立和畅通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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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
2
|
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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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
2
|
网站上有依申请公开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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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
2
|
至少一处公开场所,并落实人员、设备
|
实地检查
|
2
|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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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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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作
情况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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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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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部门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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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档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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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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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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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实地检查
|
8
|
发布的信息归入的类别正确性
|
查文件、
实地检查
|
3
|
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性、正确性
|
查文件、
实地检查
|
3
|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情况
|
至少建立一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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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
2
|
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规范、手续完整
|
查记录
|
5
|
对依申请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经查实的,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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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6
|
4、保密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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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是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手续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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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6
|
5、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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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完整,缺1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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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
6
|
6、其他事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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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完成县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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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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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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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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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
情况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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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投诉信息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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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
|
查记录
|
5
|
2、发生的泄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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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泄密情况被查实的,每次扣5分
|
查记录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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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
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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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10
|
4、发生信息公开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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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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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3
|
5、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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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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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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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加分
情况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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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府信息公开成绩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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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表彰奖励的不加分,获市级奖励的加5分,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加10分,最后计入总分,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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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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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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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单位
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
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地税)局、
县人事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城市开发办、
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经局、县外经贸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
县粮食局、 县档案局、 县城管办、 县核应急办、 县人防办、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县旅游局)、县发展中心、
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气象局、
县慈善总会、武原镇、澉浦镇、秦山镇、西塘桥镇、通元镇、于城镇、
沈荡镇、百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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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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