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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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而进行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信息1条,重要报告1条,应急管理14条,其他信息26条,人事任免1条。行政权力公开公布各项行政权力及流程图,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是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的业务管理平台,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指南、公开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实现了政府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和依申请事项的网上管理,也充分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 2.依申请受理点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受理点,同时将本局办公室设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点。 3.公共查阅点。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本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2010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时限上存在滞后现象;政府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本局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同时强化落实,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七、<a href="/old/110329155107105.doc"">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