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11-03-18 10: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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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公布201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盐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海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6111110,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中路118号)。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健全组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理清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结构,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健全了由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挥中心(办公室)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依法行政工作地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认真做好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写工作,并根据本局有关信息变动情况及对符合公开要求,且需要公开的各类政策文件、重大活动事项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予以更新、调整、修改、加载,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也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阳光政务”建设。认真做好《海盐县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准确,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组织信息公开内容“回头看”活动,及时检查已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对因人事调动、政策调整涉及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修改和调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坚持“能公开就公开”原则,做细做实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服务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逐级审核,杜绝涉密或不应公开发布的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绝对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本局机构设置、领导、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二是本局制发的政策文件;

三是本局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等行政审批的事项;

四是本局范围内行政监管、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事项;

六是本局举行的政务活动、重大事项及相关统计数据等工作信息;

七是涉及本局的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人事信息;

八是涉及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财政信息。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局共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子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63条(其中机构概况新增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新增6条,工作信息新增45条,人事信息新增11条)。在海盐县公安局互联网站发布信息136条(包括警务公开、警方提醒、警方110、交警专栏、法律法规、表格下载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7条。

2、海盐县公安局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海盐县公安局”网站,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了解相关工作信息。

3、公共查阅点。借助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4、其他渠道。通过报纸增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本局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安工作未发生收费或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不够。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通过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存在该公开的没有主动公开。今后,本局将以《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打造“阳光政府”而努力。一是进一步围绕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信息的公开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办理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3

其中:网站公开

63

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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