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海盐县科技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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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科室、所、中心: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至12月。 一、概述 2011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及各项科技工作的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局从组织机构建设着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责任人的工作网络。明确了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统筹协调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求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海盐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盐科[2008]57号)、《海盐县科技局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制度》等制度,及时公开按规定应该公开的各类信息,以完善的制度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宣传 为了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局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全局会议组织学习《条例》,经常性地强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本机关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二是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政策文件; 三是各类规划和计划; 四是有关非行政许可的事项和行政裁决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事项; 五是重要报告、政务活动、农村工作等工作信息; 201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 2、公共查阅点。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也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局档案室。县科技局档案室常年为公众提供本局档案的查询、借阅。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支出均计入机关日常管理支出,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未完全按照制度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台账资料未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规范装订,网上公开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2、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推进。 3、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盐科[2008]57号《海盐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强化监督检查,深化绩效考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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