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192A/2011-00053 成文日期: 2011-02-21
文件编号: 盐开委〔2011〕6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 有效性:

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盐开委〔2011〕6号

  • 发布时间: 2011-02-21 10: 22
  • 信息来源: 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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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2011年村级组织将任期届满。按照省、市、县关于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统一部署,区(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全区村级组织统一进行换届。现就认真做好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的通知》、《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培养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分类指导,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要求

  根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至2011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要求:

  1、优化班子结构。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干部人数,每个村的村干部总人数一般为4-7名,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大学生“村官”进村班子可以不占村干部职数。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进一步优化村班子年龄结构,继续保持以40岁左右为主体的年龄梯次结构,新进班子成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留任村干部年龄一般男在52周岁以下、女在47周岁以下,工作特别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村主要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每村应有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要注重提高村级班子的文化结构,使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班子成员比例达到80%以上,新进班子成员一般要求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进一步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另行选举时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村“两委”班子有1名以上女干部。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有志于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区(街道)党工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选举;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非本村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2、提高干部素质。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大力选拔优秀人才,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按照《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村在选举办法中明确参选人员的资格条件,要明确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一律不能确定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纪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候选人(自荐人)。各村要加强对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审查,提前对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的对象进行全面排摸,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区(街道)要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报县级人大、纪检监察、组织、民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3、推进基层民主。全面实行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制度,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由群众、党员和党组织共同推荐产生,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采取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村纪检组织选举采取有候选人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全面实行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制度,由“自荐人”向本村选举委员会自荐报名参选,“自荐人”应具备一定的任职条件,经审查合格后,通过竞职演说并提交书面竞职承诺参选,选民以无记名秘密投票的办法,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选举采取有候选人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4、全面落实“先定事、后选人”和“五项承诺”要求。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各联村指导组要指导各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根据本村实际,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并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在“定事”过程中,要指导各村充分考虑发展现状,认真分析自身优势和制约因素,研究提出兼具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思路、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并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程序工作法的要求予以确定并公布。在“选人”过程中,要全面落实“五项承诺”要求。一是推行候选人(自荐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候选人(自荐人)要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情况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二是推行创业承诺。候选人(自荐人)要围绕本村发展目标,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要进一步改进候选人(自荐人)介绍方式,科学组织竞职演说,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自荐人)的了解,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竞职演说要以创业承诺为主要内容。三是建立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自荐人)应承诺当选后,若出现违法违纪、不能正确履职或群众评议差等情形的,主动辞去职务。联村指导组要加强审核把关,特别要防止擅自处分集体资产的承诺、不切实际的承诺和把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四是建立村党组织书记“特别政治承诺”制度,由区(街道)党工委书记与各村现任党组织书记以及参选人进行约谈,村党组织书记就正确面对选择、保障依法和谐选举、统筹推进工作、加强情况报告等内容,作出特别政治承诺。五是推行廉洁承诺,候选人(自荐人)就执行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财经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

  三、基本程序

  根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村党组织(含纪检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顺序进行。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本村实际,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制定村党组织选举办法,并在党员大会上通过。

  2、“公推”产生初步候选人。采取党员推荐、党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方式,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群众推荐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或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进行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审查确定考察对象。对通过区(街道)党工委资格初审的初步候选人,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信任度测评,并在考察的同时进行党外测评,全面推行反向评价机制,针对反向测评中反映的情况要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途径认真进行核实,考察结果、党外测评得票情况、反向测评情况作为确定候选人的依据,对确实存在问题且基层意见较大、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能确定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区(街道)党工委确定正式候选人建议人选后,联村指导组要组织开展集体谈话教育和竞职承诺。

  4、“直选”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和书记。召开党员大会,候选人开展竞职演说,以“直选”方式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成员。

  5、选举村级纪检组织。村级纪检组织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担任,其他成员一般在离任的老党员和优秀中青年党员中产生。制定村纪检组织选举办法,在党员大会上通过。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区(街道)党工委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纪检组织成员。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由村民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负责人,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尤其要抓好村选举办法的制定、宣传和落实。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自荐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并按照原推荐结果依次递补或另行推选。

  2、推选村民代表。按照先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进行。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原则上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代表人数30—80人,倡导投票选举产生。引导村民把素质高、作风正、顾大局、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村民推选为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党组织成员不是村民代表的,应在村级组织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村民代表。

  3、制定选举办法。引导和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选举办法,对选民认定、委托投票、选票认定、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和处理,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保证秘密写票投票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提倡的正当竞争方式以及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处理等提出意见。各村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告。

  4、开展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对外出特别是因“两分两换”居住在外的选民,应提前告知他们选举安排,并在区动员大会后、村党员推荐测评大会前、村选举办法制定前、村级组织选举大会前,各村要落实专门人员,电话联系外出人员,告知相关事宜。

  5、确定参选人员。由“自荐人”向本村选举委员会自荐报名,经区(街道)党工委初审和县级有关部门联审合格后参选,在选举前通过会议、广播等形式发表竞职演说并公开书面竞职承诺。

  6、“直选”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严密组织投票选举,科学合理设置选举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秘密写票和投票过程不受干扰。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严格控制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应在选举日前公布。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依法进行。主要程序和办法是:

  1、明确组织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5人,其中主任1名。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原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小组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村务公开、“三资(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项目等若干监督小组。

  2、制定选举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从村民代表中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区(街道)党工委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中应确保一人为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除列为候选人的村党组织成员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均不得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引导、鼓励、支持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成员(村纪检组织组长)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3、组织投票选举。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超过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设立秘密写票处,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区(街道)和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4、做好后续工作。选举结束后,上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联村指导组要对移交工作予以指导、监督。

  (四)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

  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工作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规定,本着党工委领导、同步部署,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精干精简、交叉任职的原则进行,要注意把握好以下重点环节:

  1、建立社员选举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社员选举委员会由社员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主持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简称社管会)、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简称社监会)选举工作。社员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5-7人组成,一般与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致,报区(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确认后公布。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社管会、社监会候选人的,要及时退出。

  2、开展社员登记。村经济合作社在对社员资格审核确认基础上进行登记,并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街道办事处备案。对按照现有法规政策一时难以确认社员资格的,可在选举前暂缓确认其资格,待选举完成后,其社员资格交由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3、推选社员代表。社员代表在有选举权的社员中选举产生,人数与村民代表基本一致。可以和村民代表交叉任职,将具有社员资格的村民代表依法选为社员代表。在选举社员代表时,可同步将社员大会的职权授予社员代表大会。

  4、制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明确社管会、社监会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及时向社员公告,报街道备案。

  5、推荐候选人。社管会一般由社长和委员3-7人组成,社监会一般由主任和委员3-5人组成。社员选举委员会要充分征求社员意见,提出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街道同意后确定,并于选举日前至少3天张榜公布。提倡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与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社监会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要将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为社管会成员候选人,村党组织成员中的纪检组织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推荐为社监会成员候选人。社管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本社财务人员不得作为社监会成员候选人,担任村纪检组织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党组织成员除外。

  6、组织投票选举产生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组织召开经社员大会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社管会、社监会成员。选举结果经社员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公布。

  7、选举社长和社监会主任。社长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社监会主任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产生。要依法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为社长,村党组织成员选为社监会主任。选举结果报街道备案,经街道汇总后报县农经局备案。

  四、组织领导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各村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1、切实加强组织指导。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区(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工作班子,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并以联村工作组为各村的指导组,具体指导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对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作出周密计划,分步实施各阶段工作。同时,要建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力量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2、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各村党组织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好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摸清实情,努力增加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及时分析研究换届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化解不利因素,找准工作重点,提出解决问题的预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研究解决,把握不准的要及时报告。

  3、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始终注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村务公开栏、宣传标语、党建信息平台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两新”工程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特别要宣传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选优配强村干部的重要性,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从而真正选出充满激情,富有干劲,党组织、党员、群众“三满意”的村级班子。

  4、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盐县纪委、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海盐县监察局、海盐县民政局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盐纪〔2011〕3号)文件精神。各村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党员,要加强教育,教育无效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建立候选人(自荐人)选前谈话制度,联村指导组要与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对他们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对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要坚决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参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参选人,都属贿选。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换届中的信访问题,严格控制越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利益。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实行工作措施随时报、重要情况即时报、工作进度定时报,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动态掌握村级组织换届情况,确保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5、做好换届后续工作。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抓紧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原则由村“两委”成员兼任。各联村指导组要指导、监督村级组织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关心和爱护离岗离职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干部、村民代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嘉兴市村级组织工作规程(试行)》,认真学习借鉴“四议两公开”经验,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争做“强村富民先锋”行动为载体,围绕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引导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切实履行各项承诺,在推进农村发展、服务党员群众中创先争优。

  2010年11月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撤村建居的社区,其换届选举工作参照村级组织换届进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村级  换届选举意见

  报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经局。

  中共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1年2月13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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