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星级酒店专项扶持政策提升星级标准
发布时间:2011-02-12 00 : 00
■记者 姚刘权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县三产发展局(旅游局)获悉,我县专门出台了星级酒店改造提升专项扶持政策,即《南北湖风景区高星级及特色宾馆改造提升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鼓励南北湖风景区现有8家旅游饭店加大投入、完善功能、提升水平,饭店提升星级标准,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去年年底,国家2010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正式实施,新标准对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程序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比如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性复核周期也由以前的5年一次调整为3年一次。
为此,我县出台《南北湖风景区高星级及特色宾馆改造提升的若干意见》,从七个层面提出了具体的鼓励意见,一是鼓励现有饭店进行提升档次改建,最高给予投资额5%的贴息补助;二是鼓励饭店提升星级标准,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三是给予扩建项目在用地上的积极支持;四是对新评定的高星级旅游饭店及特色酒店给予税收上的扶持,最高可享受地方财政所得税部分5年三免二减半的政策;五是给予建设过程中相关规费的优惠;六是鼓励资源整合;七是鼓励引入知名酒店管理公司参与饭店管理,最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