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
|||||||||||||||||||||||||||||||||
|
|||||||||||||||||||||||||||||||||
海盐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08〕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合法规范地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有序高效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灿苗 副组长:姜韩英 成 员:周雪军、沈曙光、郁晓燕、胡妍、姚恺丰、步轶钢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组由办公室、水政大队指定人员组成,其中办公室成员负责保密、信息内容审核及负责信息网上加载和系统维护,水政大队成员负责信息合法性审查。本系统依公开申请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 二、工作流程 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由局办公室负责编制。局属各单位负责对公开内容分类表中涉及相关内容的信息采集和报送。 局属各单位在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采集时需填制《海盐县水利局政府公开信息审核表》(表式见附件1),并由负责人审核签字,报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后提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向外发布。 依公开申请受理点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并对申请要件进行必要审查。同时按照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及时与有关科室、单位进行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申请人。 三、分阶段工作安排 (一)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初稿)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审定和审核,并着手开展2003—2006年的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的编制工作。 (二)月31日前,上报经审定的本部门公开指南和目录及2007年公开信息纸质文档一式一份报县档案馆,同时通过Notes邮箱提交2003—2006年的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初稿)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 (三)月15日前,完成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2007年公开信息的上网发布工作,同时通过Notes邮箱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上报2003—2006年的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定。 (四)4月30日前,完成2003—2006年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的上网发布工作,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式一份报县档案馆。 (五)月1日起,整理、发布本部门2008年公开信息,并做到及时公开。2008年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纸质文档报送时间和要求按政府信息公开办具体规定。 四、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准确界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切实加强对信息保密、涉密工作的管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求各科室、单位之间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同时应注意,凡涉及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策性文件信息的,须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办公室。 (三)各科室、单位要确定1名信息采集员(表式见附件2),负责日常的信息采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采集的政府公开信息电子稿报送办公室。同时将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或政策法规科审核后的采集信息书面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1.海盐县水利局政府公开信息审核表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采集员
附件1: 海盐县水利局政府公开信息审核表
200 年 月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采集员
日期:200 年 月 日
主题词:水利 信息 公开 实施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