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382033X4/2011-00010 | 成文日期: | 2011-01-12 |
文件编号: |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经贸局 | 有效性: | 失效 |
海盐县经济贸易局贯彻落实海盐县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推进“415” 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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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海盐县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盐政发〔2010〕61号)精神,扎实推进“415”工程,切实加快我县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县经贸局制定了《贯彻落实海盐县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推进“415” 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八日
贯彻落实海盐县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推进“415” 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盐县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盐政发〔2010〕61号)精神,扎实推进“415”工程,切实加快我县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创业创新为动力、科技进步为支撑、结构调整为主线、节能减排为导向,深入实施“415”工程,全面提高我县工业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培育产值超亿元企业120家,其中产值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2%以上,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省平均水平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县内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加快推进县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为省级高新园区。争创浙江区域名牌。亩均工业增加值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2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确保“十一五”期间下降20%和削减15%的基础上,继续实现下降。力争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415”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史水良 副组长:汤向群曹土华 奚珠良 金虎良 陆建平 王尔平 沈黎平 成员由局经济综合科、工业发展科、投资与规划科、园区建设管理科、市场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及县城镇企业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加强联系,注重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十个工作小组和宣传小组,负责联系“415”十个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组和日常宣传工作。
四、主要职责 各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与“415”工程十个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组的沟通与联系,协助做好“415”工程十大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评审、认定工作,同时配合研究制定龙头骨干企业 “一厂一策”扶持政策,以配合企业解决战略规划尤其是重大项目实施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加快做强做大。 五、工作要求 各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开展对企业的调研和座谈,发动企业编制和完善发展战略规划,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龙头骨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宣传组要加强与各工作小组和“415”工程十个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组的信息对接,建立信息网络,定期编制《工业转型升级简报》,扎实做好“415”工程推进宣传工作。
海盐县经济贸易局 2011年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