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1412/2010-00211 成文日期: 2010-07-14
文件编号: 盐政办发〔2010〕77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有效性: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创建嘉兴市旅游经济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77号

  • 发布时间: 2010-07-14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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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创建嘉兴市旅游经济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三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




海盐县创建嘉兴市旅游经济强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旅游产业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经济强县”和“旅游经济强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08〕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嘉兴市旅游经济强县为目标,创业创新,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全面提升产业素质,着力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确立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龙头地位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为海盐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

2010年,海盐县创建嘉兴市旅游经济强县。

三、检查标准

《嘉兴市旅游经济强县检查标准》包括基本条件和附加项目两大类,共设置7大项目,总分1000分(含附加项目100分),得分70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的六项必备条件必须全部达标。具体为:

1.基本条件:包括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旅游产业定位明确、政府主导机制健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旅游交通便捷、城市旅游服务设施和功能完备、旅游景区开发和市场促销力度大、旅游行业管理和队伍建设健全等6项。

2.检查项目:包括旅游经济发展水平(100分)、旅游产业定位与政府主导机制(100分)、城市生态环境和旅游交通(150分)、城市旅游服务设施与功能(200分)、旅游景区开发和市场促销(150分)、旅游行业管理与队伍建设(200分)、加分项目(100分)等7项。

四、工作重点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增加旅游专项资金投入,制订和完善产业支撑政策,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旅游发展工作机制,提高旅游经济发展水平。

2.编制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准确地对全县旅游产业进行定位,科学确定旅游业发展目标和方向。

3.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旅游标识标牌及旅游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城市旅游功能。

4.加大行业规范管理力度,完善考核制度,强化管理队伍建设,健全我县旅游质监机构的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依托行业协会,优化旅游环境,全方位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5.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和宣传促销力度,依托节庆等活动丰富和提升“湖山融沧海、一揽天下奇”南北湖旅游品牌的内涵和影响力

五、工作步骤

创强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0年6月前)

1.做好“创强”申报工作。

2.成立“创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制定“创强”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

4.落实“创强”相关资金,确保“创强”工作经费。

5.召开“创强”动员大会。

6.在相关网站上开设创强专栏,发出创强倡议书,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创强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0年7月-9月)

1.根据“创强”工作时间表,层层分解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做到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各有关镇(区)和部门把确定的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创建”办。

2.对照创强标准,各有关镇(区)和部门全力落实创建任务,做到完成一项,合格一项。

3.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创强”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工作,整理成册,建好档案。

4.“创强”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创强”工作进展,加强督查、限期达标。

5.县“创强办”要及时汇总信息,编写好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6.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创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报道。

(三)全面迎检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1月上旬)

1.各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2.“创强”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3.邀请县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对“创强”工作进行视察。

4.在自查初评基础上,向嘉兴市“创强”办提出初审申请。

5.接受嘉兴市创强办初审,按照检查意见进行整改,查漏补缺。

6.“创强”领导小组再次组织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7.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最终验收。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11月中旬-2010年12月)

1.根据市“创强”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2.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努力争创“浙江省旅游经济强县”称号。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嘉兴市旅游经济强县,对于提升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优化经济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对外开放,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镇(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强活动的重要性,把创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创强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成立海盐县创建旅游经济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创强信息的汇总编报工作。有关镇(区)和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具体人员,落实相关创建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创强工作顺利开展。

3.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创建“嘉兴市旅游经济强县”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性工作,工作量大,任务紧迫。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和部署创强工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镇(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群策群力,合力推进的创建局面。

4.资金保障,政策扶持。县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作为“创强”的工作经费,切实加大“创强”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县政府在出台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的同时,农业、交通、建设、文化、国土、环保等旅游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5.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紧紧围绕创建工作中心,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宣传创强对推进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认识,自觉参与,积极创建。


(关于印发海盐县创建嘉兴市旅游经济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 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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