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412/2010-00140 | 成文日期: | 2010-05-10 |
文件编号: | 盐政办发〔2010〕56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有效性: |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公安局等部门关于海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56号
|
||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县公安局、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海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日 海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县公安局 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和嘉兴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海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海盐县公安局、海盐县统计局决定:海盐县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在武原镇开展,为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试点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海盐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新居民事务局、武原镇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人普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新居民事务局登记管理科、武原镇人普办、武原派出所、试点村(居)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户口整顿试点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 (一)宣传报道组。由县人普办周冬梅任组长,成员由县人普办、武原镇政府、武原派出所各抽调1名同志组成。主要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材料汇总,对外宣传以及起草领导讲话和搞好试点工作的小结等。 (二)业务指导组。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陈华教导员任组长、治安大队许红强、黄文华任副组长,派出所有关同志为成员,负责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指导工作。 (三)调查工作组。由武原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钟革伟任组长,县人普办沈周明、武原镇人普办副主任刘林华任副组长。由全县各镇公安、人普办人员48名成员组成。调查工作组附设陪调组,陪调组人员由武原镇政府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试点居(村)干部、县人普办人员共计45名人员组成。其职责主要是根据户口整顿工作的要求部署,负责试点区的入户核对等项工作,确保户口整顿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后勤保障组。由武原镇党委副书记黄平兼任组长,武原派出所教导员曹卫良任副组长,成员由武原镇政府、武原派出所、县人普办3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试点期间生活安排、通讯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配合试点区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二、试点范围 本次户口整顿试点范围在武原镇文昌社区进行。目前,文昌社区有户籍人口1200余户7000余人,登记流动人口2000余人。 三、参加人员 县人普办、县公安局、县新居民事务局相关人员,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人普办各1名,各派出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的所领导1名;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中原建设公司秦山分公司、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海盐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中核第二三建设公司东方公司、武原镇所属各村(社区)调查员各一名,试点社区工作人员若干。 四、工作目标 通过户口整顿试点,进一步摸清辖区人口底数,掌握人口结构、分布、流动情况,纠正户口登记差错,严密户口管理,摸索户口整顿的内容、方式、措施和组织形式,夯实人口普查工作基础。 (一)登记一批应登未登户口。主要掌握出生未报、迁移未落等持证未落户口人员和无户口人员情况并予以整改。 (二)注销一批应销未销户口。主要掌握死亡未销、出国(境)定居未销和其他应销未销户口情况并予以整改。 (三)动迁一批人户分离户口。主要掌握有户无人、有人无户两种类型的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和居住时间等情况并予以整改。 (四)纠正一批户口登记项目差错。主要掌握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人口信息系统存储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户口登记项目情况并予以整改。 (五)查清人口流动情况。主要掌握流动人口应登未登、应销未销、登记项目差错以及户籍人口外出情况并予以整改。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4月中、下旬) 1.制定方案:制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试点工作方案,设计制定入户调查表、统计表等各类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专用表格。 2.划分调查小区和选调“三员”:结合辖区实际,在摸清试点地区的基本情况,抽取现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信息的基础上,按照每300实有人口(80家庭户)的标准,以块为主,科学合理划分各个调查小区:以每个调查小区配备1名调查员和陪调员,每4至5个调查小区配备1名指导员的标准确定所需的指导员、调查员、陪调员人选和数量。 3.宣传发动:制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张贴通告、分发资料、悬挂横幅、发送短信,发放告居民群众一封信、媒体报道等方式,在试点地区开展广泛宣传发动,使户口整顿工作深入人心。 4.“三员”培训:对选调的指导员、调查员和陪调员,进行调查人员编组和培训。其他各镇(区)参加试点人员编入调查小区,共同参与入户调查登记工作。 (二)上门调查阶段(2010年5月下旬) 1.入户调查: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各调查小组全体人员入户调查,依照调查表采集信息。 2.信息录入:调查员对调查登记表进行查漏补缺和数据汇总,填写有关统计表、开展工作小结并撰写书面小结材料。 3.复查:工作组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各调查区域采集、录入信息进行核对检查。对信息质量准确率低于90%以下的调查小区,应当重新进行调查登记。 (三)整改、总结阶段(6月上旬) 1.整改阶段:对于入户调查登记中发现的信息录入差错和户口证件登记差错,按规定进行纠正;对需要变更更正的户口登记事项,按户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受理、审批和办理。 2.总结阶段:各个工作组进行试点工作小结,梳理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和不足之处,最终形成试点工作报告,上报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户口整顿试点是为全县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摸索方法、积累经验、培训骨干的重要途径。参加户口整顿试点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户口整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又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做好宣传工作尤其重要。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广大公民按照户口整顿的要求,积极配合,确保户口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户口整顿是一项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的工作,要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各个工作组、各个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责职任务。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地做好每一环节工作,确保试点工作质量。 (四)统一协调,规范操作。户口整顿试点期间,工作人员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讲究工作艺术,规范工作流程、操作程序和文明用语,加强请示报告,积极稳妥地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 (五)统筹兼顾,注重结合。试点工作期间,在做好上门调查的同时,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社区创安、城乡社区警务以及基础大排查等各项公安基础工作,做好全面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