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106/2010-00024 | 成文日期: | 2010-04-02 |
文件编号: | 盐司〔2010〕14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服务行动方案
盐司〔201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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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科室、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深入贯彻市、县关于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做好海盐司法行政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专项工程,根据市司法局、市志愿者协会联合《关于开展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嘉司发[2010]21号)要求, 结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县委、县政府“以面保点,整体防控,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护城河’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组建海盐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服务队伍为载体,以开展世博期间平安志愿服务为抓手,广泛深入动员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与世博安保群防群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实现世博期间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秩序良好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题口号 我为世博保平安,共享世博促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取得应有实效,根据市局要求,县局成立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服务支队,服务支队下设三个志愿者服务队,分别是人民调解世博平安志愿者服务队、矫正世博平安志愿者服务队、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由县矫正办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叶国良为支队长,县矫正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周佳利为副支队长,县局基层科科长张红萍为人民调解世博平安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县局矫正科科长姚李锋为矫正世博平安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红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各司法所所长为各志愿者队副队长。支队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工程办公室。 四、服务项目 (一)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项目。组织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深入村(社区)、单位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重点人员帮教项目。组织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协助做好各类重点人员的帮教、转化、稳控工作。 (三)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组织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民工讨薪”、“扶残助残”、“工伤职工救援”及法援“进监所”、“进军营”等专项行动和做好12348法律咨询,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2月­— 1.研究制定全县开展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2.各司法所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 3.各司法所要根据县局要求,进行精心组织,向社会各界发出招募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倡议书,按要求招募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并填写《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前完成招募工作,将《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工作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上报县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工程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阶段(—10月) 1.各司法所要积极发挥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实施开展相关活动,全力配合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要统一佩戴志愿微笑章和世博平安志愿者帽子(见附件3),以引导志愿者注重礼仪,微笑服务,着力营造文明氛围,以良好形象迎接世博; 2.县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服务支队办公室对各司法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1月-12月) 1.各所于前报送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总结; 2.积极推荐世博平安志愿者先进。 六、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招募要求 (一)招募条件 1.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的本县户籍人员和在本县实际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外省、市、县人员; 2.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 3.有志愿服务时间。 (二)招募对象 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招募对象以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为主。 (三)招募方式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各司法所组织落实,通过广泛宣传和重点发动进行招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上海世博会是继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盛会,政治影响和社会意义重大。要深刻认识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政治任务来抓。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 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广泛发动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加入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行列,切实提高参与世博平安志愿服务的热情。要及时规划、细化各项世博平安志愿服务项目,规范管理措施,及时开展培训,提高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注重宣传,选树典型。要加强对开展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的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特色,注重挖掘、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扩大社会影响力。同时,要将活动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特别是活动期间好的经验、成效及时上报县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工程办公室。 (四)强化督导,落实保障。活动期间,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服务支队办公室将对各司法所开展世博平安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五)科学统筹,抓好结合。要把志愿服务活动与当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建示范结合起来,与开展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工程结合起来,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力争“自选动作创特色”,以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司法行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来检验世博安保工作的效果,以精心组织世博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增强志愿服务的实际效果,来体现世博安保工作的成效。 联系人:姚李锋 县局矫正科科长,电话:86117809;干高娟 县局法制科科长,电话:86117261;朱永光 县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电话:86168332。 附件:1、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工作信息采集表 3、世博平安志愿者标志、标识图样 海盐县司法局 海盐县志愿者协会
附件1 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附件2 司法行政世博平安志愿者工作信息采集表 县(市、区)司法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世博平安志愿者标志、标识图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