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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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公布2009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盐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海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6111110,地址:海盐县武原镇海兴中路118号)。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切实服务人民群众。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县局党委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强化公安队伍建设,促进公安业务工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由分管法制的副局长具体负责,指挥中心具体抓落实。工作中,形成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有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等方面信息,全面信息公开,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度、形式、时间等要求。结合其出台新规、新举措,及时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方便群众办事。 (三)用足载体,强化信息公开。以海盐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结合海盐县公安局网站,并充分利用《警方在线》等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安工作,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公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本局机构设置、领导、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二是本局制发的政策文件; 三是本局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等行政审批的事项; 四是本局范围内行政监管、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事项; 六是本局举行的政务活动、重大事项及相关统计数据等工作信息; 七是涉及本局的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人事信息; 八是涉及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财政信息。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共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子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43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工作信息19条,人事信息4条)。在海盐县公安局互联网站发布信息155条(包括警务公开、警方提醒、警方110、交警专栏、法律法规、表格下载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09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5条。 2、海盐县公安局网站。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海盐县公安局”网站,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了解相关工作信息。 3、公共查阅点。借助县发展中心、县档案馆、张元济图书馆三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4、其他渠道。通过报纸增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受理的申请件在法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办理。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安工作未发生收费或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不够。二是对少数咨询的受理反馈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网站和县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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