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106/2010-00007 | 成文日期: | 2010-02-21 |
文件编号: | 盐司〔2010〕2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全县优秀人民调解案例、法律援助案例的决定
盐司〔2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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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县公证处: 2008年以来,我县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责,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预防、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办理了大量的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有效推动全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交流,进一步凸现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在新时期的作用,2009年12月份组织了“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法律援助优秀案例”的推选和评比工作。通过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所的推选,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批准“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等5个案例为县优秀人民调解案例,“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撑起希望的蓝天”等5个案例为优秀法律援助案例。 希望全县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工作者,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深入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努力开创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海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2009年度全县优秀人民调解案例 2、2008~2009年度全县优秀法律援助案例 海盐县司法局 二○一○年 附件1: 2008~2009年度全县优秀人民调解案例 1、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通元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承包地纠纷 武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3、意外死亡赔偿 沈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4、小孩玩耍意外死亡 澉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5、刘崇高与蒋明良合伙纠纷案调解 县经济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附件2: 2008~2009年度全县优秀法律援助案例 1、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撑起希望的蓝天 法律援助中心 钱锦章 海威特律师事务所 顾海峰 2、一起普通事故诱发罕见疾病,两次特殊援助实现依法维权 于城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钱林祥 3、外来民工遇工伤,法律援助维权益 法律援助中心 钱锦章 海圣法律服务所 包福英 4、雪中送炭,法律援助带给弱势群体的温暖 海圣法律服务所 包福英 5、汤仁和、倪戴宝与刘如仙交通事故赔偿款分配纠纷 于城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钱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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