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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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于城镇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9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加强业务规范性管理、加强工作人员技能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做到了服务人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条。其中,政策文件25条;招标投标1条;人事任免4条;结果公开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于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网 2、公开查阅点 于城镇党政办公室 三、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均未产生。四、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镇机关以及各部门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和服务资源。 于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