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329933965L/2007-17842 成文日期: 2007-08-20
文件编号: 盐人口计生局〔2007〕27号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县人口计生局 有效性:

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更新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口号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07-08-20 00: 00
  • 信息来源: 县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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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计生办: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更新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口号的通知》(人口厅发[2007]60号)的精神要求和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理规范更新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口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口号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最常用最好用的工具,多年来在宣传人口计生政策、传播生殖健康知识、推动计生国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和手段的转变,对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但目前我们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些标语口号语境随意,表述内容不够准确;有的标语口号已经损坏,有的语句生硬易造成群众反感和抵触情绪等,这些问题如

不加以纠正,将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和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全县范围内的宣传标语口号进行一次清理、规范和更新,进一步提高宣传标语口号的质量,完善宣传内容。各镇(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将其列为当前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的具体体现。要注意克服被动应付思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务心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部署,按时完成

根据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各镇(区)于9月18日前对本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口号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更新,通过镇、村两级联动,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确定专人负责,清理范围为各镇(区)、村(居)、社区和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所有悬挂、张贴标语口号的地方。要求对那些内容已经过时、简单生硬、书写不规范和有碍观瞻的标语口号进行全面清理;对字句缺损、存在错字、别字、字体不美观的要及时规范整理;对清理掉的标语口号视实际需要可选择合适的内容、形式进行原地更换或异地新添。新的标语口号要求语言精炼、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通俗易懂,符合我县当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要根据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服务内容,使用不同的标语口号,鼓励在思想内容和表现形式上积极创新。在表现形式上,应当醒目规范、美观大方,体现温馨和谐,令人赏心悦目。设置时可将标语口号尽量与周围环境相融合,以体现人性化和艺术化的统一。

为便于各级开展此项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推荐了190条新

时期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口号,各镇(区)可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选择应用。县人口计生局将适时对各镇(区)进行检查,以迎接10月份省人口计生委对宣传标语口号清理规范更新工作的验收。各镇(区)对本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口号清理规范更新完毕后,要及时作好工作小结并附情况表(附件1)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技科。

三、广泛征集,扩大影响

为体现新时期浙江人口计生工作的地域特点和工作特色,要求各镇(区)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征集一批能够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弘扬时代精神、体现地方特色、有说服力、能凝聚民心、激励民众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口号。为鼓励创作,各镇(区)可将征集到的宣传标语口号汇总登记(附件2),并与12月15日前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县局将在择优上报省人口计生委的同时对其中的优秀创作者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1:海盐县清理规范更新宣传标语口号情况表

附件2:海盐县征集宣传标语口号登记表

附件3:人口计生委推荐新时期标语口号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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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人口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