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293/2007-00092 | 成文日期: | 2007-03-26 |
文件编号: |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关于调整乡镇畜牧兽医站福利待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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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畜牧兽医站: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保障站员福利待遇,经研究决定,对镇兽医站福利待遇予以调整和明确,具体如下: 一、值班费: 站员轮到值班(夜晚值班、第二天早晨市场检疫),值班费10元/天。 二、加班费: 每年10天国定假日。在国定假日上班的站员及合同工,发放加班费,年终一并造表发放。 加班费的发放计算: 站员按月工资额前四项合并(即:职称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合同工基本工资加考核奖,除以21.5,再乘以3,即为每天的加班费。四舍五入,按元计。 三、下乡补贴: 站员下乡补贴县内一律按40元每月计算,出县境补贴按实际天数报销,本省范围内10元/天,出省15元/天,特区20元/天。 四、病假、事假: 1、病假、事假超过1个月(含1个月)。从事防疫、阉割业务的站员,由站长分派其他站员完成阉割防疫工作,年终奖励30%按德部分按月核减;其他跟位的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年终奖金按月平均,扣除当月奖金。 2、病假时间长的,则工资按规定折扣发放。 (1)工龄10年以上的: 午餐费从病假第二个月起停发。岗位津贴从病假第三个月起停发。基本工资从病假第七个月开始八折发放,工资构成中的津贴七折发放。 (2)工龄10年以下的: 午餐费、岗位津贴从病假第二个月起停发。工资构成中的津贴第三个月起七折发放。基本工资第三个月起九折发放,第七个月起按七折发放。 五、摩托车补贴:摩托车必须证照齐全,参加保险,保险须含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原自行车车贴每月5元取消。 (1)、每年每人一辆车补助1000元,凭当年车辆保险单造表发放。 (2)、汽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六、煤气补贴:每人每月30元。 七、汽车公用补贴: 用车须填开出车单,写明出车地点、用车原因等,凭出车单年终经审批后一次性酌情补贴。 八、误工补贴:出纳每月5天;镇防检负责人每月3天;药管大站每月3天;小站每月2天。每天调至10元; 九、站长补贴:正站长每月300元、副站长每月200元。(原烟贴同时取消) 十、通讯补贴:正、副站长每月100元;防检负责人每月70元。 十一、兽医卫生津贴: 兽医医务费月收入满35元,每月8元调整至20;医务费月收入满65元,每月15元调整至30 ;医务费月收入满85元,每月25元调整至40 ;医务费月收入满105元,每月35元调整至50元 。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未涉及的其他费用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希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ΟΟ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