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329933965L/2006-17889 | 成文日期: | 2006-05-20 |
文件编号: | 盐卫〔2006〕42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局 | 有效性: |
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
盐卫〔200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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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单位: 根据省、市卫生和财政部门《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浙卫发〔2005〕270号;嘉市卫发[2006]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海盐县“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计划在三年内从县级医院选派9名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是新时期加强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重大决策。实施好这项工程,有利于提高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为农村居民就近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问题;有利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逐步建立一支为农民服务的医疗卫生队伍;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进城市医疗资源的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接受任务的各支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选派医师及对派出医务人员的管理职责,同时与受授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切实把这件事办好、办实,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实施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总结经验,同时上报有关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并加以推广,为这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卫生局医政科联系。 附件1:“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海盐县实施方案 附件2:海盐县工作方案及对口支援单位名单 附件3:海盐县“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考核表彰实施办法 二OO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海盐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卫生和财政部门《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浙卫发〔2005〕270号;嘉市卫发[2006]9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海盐县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提高我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使农民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卫生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在三年内,组织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并逐步形成一项制度。 二、项目原则 (一)与卫生下乡、对口支援工作相结合原则。“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与卫生下乡、对口支援工作结合起来,从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多方面给予受援单位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不断提高其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与医务人员晋升职称相结合原则。将项目实施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前下派锻炼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支援农村卫生的积极性,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 (三)与受援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原则。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从受援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派出医院的专业特长,选准学科,派出骨干,专业对口,保证条件,量力而行,确保派出医师发挥作用。 三、项目范围 对海盐县内2-3个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乡镇卫生院,每年从县级医院计划选派3名主治医师以上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三年共有9名医师常年在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项目内容 (一)派驻医师条件: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能够指导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开展工作。 (二)派驻医师主要工作内容:宣传党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以及帮助培养业务技术骨干;积极参与农村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签订支援协议。支援单位到受援单位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并与受援单位签订支援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支援医院负责保证派驻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解决交通等费用;受援单位要协助为派驻人员提供生活便利,统一安排派驻人员的业务工作并对派驻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本项目初定周期为3年,每名派驻人员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五)启动时间。支援医院应于2005年5月底前向受援单位派驻人员。 (六)参加对口支援的工作时间作为医师晋升职称时在农村服务时间计算。 五、经费保障与管理 财政部门积极支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按每名派驻医师每年5万元的标准内给予补助。 财政安排的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补助支援医院为派出医师支付的工资、津贴和适当的工作补贴等。支援医院要保证派出医师在本院发放的工资、津贴和福利等待遇,并发放每月300元的下乡补贴。派出医师不得收取受援医院的任何补贴和奖金。 六、考核管理 海盐县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支援医院及派驻医务人员的考核评估工作。具体考核办法见《海盐县“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考核表彰实施办法》。 附件2: 海盐县工作方案及对口支援单位名单 海盐县人民医院每年派驻1名主治医师以上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根据需要也可以派遣1名有管理经验的护士长,海盐县中医院、海盐县妇幼保健院每年各派驻1名主治医师以上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每家医院每年确保有1名医师连续在岗。 支援医院根据安排确定人员后,及时将下派人员相关信息报县卫生局医政科。 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单位名单
附件3: 海盐县“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考核表彰实施办法 为了考核我县“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实施情况,表彰在此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省、市卫生和财政部门《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通知》(浙卫发〔2005〕270号;嘉市卫发[2006]9号)和我县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表彰对象 考核表彰对象包括“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支援医院和派驻的医务人员。 海盐县卫生局负责对县级支援医院和派驻医务人员的考核表彰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一)派驻医务人员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根据日常的工作记录对派驻医务人员完成岗位任务、履行工作职责、社区卫生服务、参与受援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1、德 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能 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知识更新情况。 3、勤 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责任感、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 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效率、取得成果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派驻医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支援医院 对支援医院考核主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考核支援医院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情况,与受援单位沟通的工作水平和派驻医务人员作出的成绩,听取受援单位意见,进行总体评价。 三、考核方式 对派驻医师的考核方式以日常考核为主,建立工作日记制度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医师晋升职称时在农村服务时间和表现的依据。 对支援医院的考核以年度为单位,并作为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四、考核程序 支援工作结束时,受援单位根据考核规定对派驻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再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核实,确定考核结果和等次,并反馈给支援医院。 卫生行政部门对支援医院的考核应听取受援单位意见,进行总体评价,反馈给支援医院。 五、表彰办法 (一)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派驻医师中评选“海盐县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先进工作者”和“海盐县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积极分子”,同时推荐为市级先进。 (二)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积极分子的派驻医师,在职称晋升和评选优秀医师时作为特别推荐,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对能够积极参加,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派驻医师总体表现优秀的支援医院,授予“海盐县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先进集体”称号,同时推荐为市级先进。 海盐县“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个人考核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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