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发布时间: 2005- 11- 15 00: 00
  • 信息来源: 海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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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海盐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县教育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郑其良

  常务副组长:徐世民

  副  组  长:陈雪良  周 锷   蔡卉琳  张社强

  组      员:姜海飞  沈伟民  陶荣根  林周良  姜建林 

  黄伟民  王国翼  汤建群

    办公室主任:姜海飞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86027010(办公室)13819060001

  86027030(普教科)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育局各科室、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 ,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县教育局接到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抓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县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其警告。

  3、学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报告12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教育局。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小卖部、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信息来源: 海盐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