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和修改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规定和国家、省、市专题部署的要求,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2026年3月31日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建议予以废止2件,建议予以修改1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1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对上述清理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至海盐县司法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7月2日至7月13日。
邮寄地址:海盐县司法局法制监督科(海盐县枣园中路139号)
邮编:314300
联系人:侯泽鹏 联系电话:0573-86117870
附件:1.海盐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意见的公告起草说明.pdf
2.海盐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意见的公告中建议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海盐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意见的公告中建议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4.海盐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意见的公告中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海盐县司法局
2026年7月2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司法局关于《海盐县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意见的公告》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