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海盐港区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国四柴油货车限行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划定海盐港区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国四柴油货车限行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至我局。
公 示 时 间:2026年7月16日-8月16日
电 话:0573-86122106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83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水气环境管理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邮 编:314300
附件:1、关于《关于划定海盐港区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禁用区和国四柴油货车限行区的通告》的起草说明.pdf
2、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海盐港区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国四柴油货车限行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2026年7月16日
相关链接:【反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海盐港区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国四柴油货车限行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