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嘉兴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行为,保障经济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网上留言、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房征(搬)迁服务中心。
公示日期: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0573-86116836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
邮政编码:314300
附件:1.关于《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2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